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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某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一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6)沪73民初113号民事判决(2016年12月23日) 裁判要旨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在判断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时,既应考虑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似性,也应考虑其差异性。应分别考察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同设计特征与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进行判定。 关键词 民事
发布时间:2024.05.29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组合设计抗辩分析
体育用品公司拥有一项名称为“运动鞋”的外观设计专利。原告认为被告某科技公司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的一款鞋子产品的外观与其专利近似,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称,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与原告专利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另外,被诉侵权产品系采用现有设计,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属于一项在先的鞋面的外观设计和一项在先的鞋底的
发布时间:2024.06.18 -
包含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策略分析及建议
包含变化状态产品涉及的产品种类中,大型机械及其活动的零部件、变形玩具类有较强的代表性。近年来,随着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侵权和维权的案件越来越多,在外观设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相关学者也给出了针对性的申请策略。 关于包含变化状态产品申请策略的问题提出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5.2.5.2节中提及“变化状态产品,是指在销售和使用时呈现不同状态的产品
发布时间:2024.04.10 -
评析“运动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需求逐渐增强,因此权利冲突的问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尽管不同类型的权利所要求保护的客体不同,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些客体会在同一载体上重合或重叠。以外观设计为例,不同客体的外观设计可以分别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当不同主体在同一载体上分别享有上述不同类型的权利时,就可能发生不同知识产权的并存或竞合的情况,导致不同主体的
发布时间:2024.07.23 -
浅析补强证据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程序中的认定问题
反驳对方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若举证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不足,就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补强证据进一步补强举证证据,以达到最终的证明目的。 本文通过对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程序中补强证据的提交规则以及具体认定加以探析,以期为当事人针对性地补充证据支持己见提供参考借鉴。 【理念阐述】 补强证据的作用主要是支持主证据,从不同的角度来印证、担保、重复主证据的证明力
发布时间:2024.08.27 -
透明材料对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影响
裁判要旨 如果一项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是由透明材料制成,则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内部的可视部分应当视为该专利保护范围的一部分,属于设计元素之一。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没有限定使用透明材料,而被诉侵权产品采用的是透明材料,一般情况下产品材料的变换不会对侵权判断造成影响。但被诉侵权产品因采用透明材料,内部结构清晰可见,按照“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比对原则,侵权设计与专利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明显不同的,应当认定
发布时间:2024.10.15 -
浅析外观设计专利中特殊类型产品的申请特点及策略
随着设计业的创新发展及申请产品的日益多元化,外观设计专利制度日趋完善,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规范了申请方式及保护范围。2006版《专利审查指南》明确了成套产品的合案申请制度以及组件产品的一般定义;2010年版《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修改订正,确定了成套产品、组件产品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增加了相似外观设计允许合案申请的条款;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
发布时间:2021.05.31 -
通用汽车与LKQ汽车挡泥板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罕见地听取了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与汽车零部件制造商LKQ 一案的全席辩论。此案可能颠覆美国现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通用汽车的一项涉及汽车挡泥板的专利是否有效,10名法官的争论点在于目前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测试,以及如何改善这种测试方法。 美国首席巡回法官金伯利·摩尔(Kimberly Moore
发布时间:2024.02.06 -
外观设计专利的价值及评估
1、外观设计专利也有高价值 2007美国苹果公司推出了初代IPone,掀起了一场手机界的大革命。2011年4月苹果公司基于其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和未注册商业外观起诉三星公司侵权,在这场备受全世界瞩目的专利侵权官司中,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是美国外观设计专利D618.677(iPhone正面设计)、D593.087(iPhone边框设计)、D604.305(显示屏GUI设计)。[1]2012年
发布时间:2018.07.09 -
相近种类判断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侵权判定的影响
我国专利法领域的立法相较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而言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十分迅速,专利申请量每年都以一定速率增长[1]。在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授权量超过了我国专利总授权量的三分之一。由于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其专利稳定性远不及发明专利,且由于外观设计通常具有易于模仿、仿造成本低的特点,使得外观设计侵权成为专利侵权中最为主要的类型[2]。 本文
发布时间: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