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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诉江南“同人作品第一案”一审宣判!这样的判决结果你想到了吗?
豆瓣上这样评论《此间的少年》:“脑中存着金庸小说先前的印象,再徜徉于这样全新的故事中,是一种双重的温习,而这双重的回忆最后归结为一点,便是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轻狂无畏的少年时光。” 然而,正是这些容易使人产生“联想”的人物,让著名作家金庸于2016年10月11日以一纸诉状,将江南告到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天河法院)。金庸认为,江南的作品《此间的少年》对他所著的《射雕英雄传
发布时间:2018.08.17 -
“金庸诉江南案”的三点启示
金庸诉江南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近日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被告停止出版发行并销毁库存书籍,在主流媒体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88万元。 笔者认为,该案判决不仅对认识和理解同人作品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于同人作品的创作亦具有启示作用。 其一,公开出版发行同人作品,需要获得既有
发布时间:2018.09.03 -
金庸作品改编游戏,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发布时间:20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