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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形成了70条的专利司法解释草稿,并征求了有关法院、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修改意见。后因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2003年司法解释稿的起草工作暂时停止。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制度,成为人民法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任务之一。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2.30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9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草案完善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制度,补充和细化了专利申请程序及授权条件,明确了遗传资源信息披露要求和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等。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列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胡安琪)
发布时间:2009.12.31 -
国务院公布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9号),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1章123条,分别为总则、专利的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专利权的保护、专利登记和专利
发布时间:2010.0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前后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的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 修正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
发布时间:2009.03.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2.31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
发布时间:2008.12.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
发布时间:2009.12.29 -
《专利法》修改草案将进一步提高授予专利权标准 强调绝对新颖性
2008年6月24日15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创新型国家”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 最后一班渡轮] 我国的专利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据说今年就要提交人大表决,现在进展怎样?较前两次修订,此次专利法修改的变化究竟有多大?在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这次专利法修订有什么特殊意义? [张勤]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或者说是比较
发布时间:2008.06.25 -
在《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
、甚至本身质量的提高也有制约。我们现在找的是一种平衡,首先对于对外代理的审批,在《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竞争过滥,如果竞争过滥,最终受损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8.06.25 -
蒋志培博士:我国专利确权机制应当改革与完善 专利法的修改不能止步不前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就我国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特别是专利确权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 他说:我国专利制度存在比较突出的机制性的问题,一个是专利的授权质量,特别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质量有待提高,有数据统计,无效司法复审被无效掉的这类专利达到40-50%。逢专利维权诉讼必遇专利无效诉讼,而无效率偏高,使得发明人等当事人、专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08.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