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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开了一场专利申请发布会
4月20日,乐视生态在乐视体育生态中心举办9000人规模的发布会,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发布了LeSEE乐视超级汽车概念车、第2代乐视超级手机、新款乐视超级电视、新版本EUI操作系统、乐视VR等一系列产品。值得注意的是,乐视在每一个产品介绍中都同步发布了相关专利申请量,此举在中国企业产品发布会中当属首创。 贾跃亭首先发布了覆盖全终端的乐视操作系统EUI新版本,并以体育直播为例,现场演示创新的9路直播流
发布时间:2016.04.21 -
40年,通信与世界杯的不解情缘
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已经开赛,这是足球界四年一度的盛事。例如揭幕战,俄罗斯5:0大比分战胜沙特;老牌足球劲旅西班牙与葡萄牙的巅峰碰撞3:3打平,C罗证明自身实力;卫冕冠军德国队被墨西哥队打败,冷门不断…… 和往年不同,观众除了去现场和通过电视收看,还能够用PC、手机、Pad等不同终端随时随地观看高清比赛的直播。在赛场,裁判借助视频助理裁判(VAR)技术,可以更精准判罚,让“上帝之手”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8.06.21 -
游戏直播能否适用合理使用规则?
当下,游戏直播已成为网络内容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游戏主播会通过操作游戏来展现游戏画面、演示游戏技巧,并将精彩纷呈的直播画面呈现于众。在这个过程中,游戏画面、主播操作、旁白解说等多种元素交织在一起,从而引发了著作权上的诸多争议。其中之一,即为游戏直播引发著作权纠纷时,适用合理使用抗辩的可能性及其具体标准。 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是否必须限于可穷尽的列举,业界存在不同
发布时间:2020.01.15 -
网络直播表演不可漠视著作权
近日,时代少年团成员严浩翔在某平台网络直播中配音《恋与制作人》中李泽言角色台词,对此,《恋与制作人》的制作人发表声明称,针对平台直播中未经许可使用《恋与制作人》中李泽言台词的行为,已经进行证据固定并交由法务处理。这使得网络直播表演中的著作权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网络直播表演是一种新型传媒和社交形式,也是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新的传播技术与传播模式往往会引发新的著作权问题,网络
发布时间:2020.08.17 -
主播擅播《盗墓笔记》,虎牙为何不担责?
侵权,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遂驳回了爱奇艺的再审申请。 近年来,网络直播产业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一些新型版权问题。因直播行为具有即时、随意等特点,且直播内容涉及的范围较为宽泛,导致直播平台在网络版权监管与处置层面与一般视频网站存在一定差异。网络直播行为的法律定性,直播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间接责任认定,直播平台、著作权人以及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等问题,都是业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直播平台再审胜诉
发布时间:2020.04.13 -
侵害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改编权认定标准
基本案情 上海网络公司系某手机游戏的著作权人及运营方。科技公司系某某电脑游戏的著作权人。2018年8月,信息公司、广州网络公司对某某电脑游戏进行共同联合运营,并因不同渠道推广的需要将某电脑游戏改名为五款被诉...
发布时间:2024.06.21 -
主播使用“无人直播”技术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01 基本案情 二原告系“淘宝直播平台”的运营主体,发布过相关规则明确禁止针对直播服务使用非经淘宝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也通过多种措施识别、制止未经许可在直播过程中播放录制视频的行为,为此投入了大量管控成本。 被告买某某长期通过其闲鱼账号、QQ账号、微信账号宣传、销售多款可用于在淘宝直播平台实现无人直播效果的手机设备、视频素材等,还通过以上场景宣传招收代理以扩大销售面。二原告通过后台数据预警
发布时间:2024.11.12 -
游戏玩家参与的游戏画面是否构成作品应考虑游戏类型及游戏操作中预留的空间
)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脉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脉淼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浩 原审第三人: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民终4950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 斗鱼TV直播平台(http://www.douyutv.com)为主播和普通用户提供平台服务。平台通过与主播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签约主播在合作期限内只能在
发布时间:2018.01.22 -
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保护路径
作者:李明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3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天盈九州公司与新浪公司”一案和“央视国际公司与北京暴风公司”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在这两个案件中,原告都主张,自己关于体育赛事的直播或者录像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作品,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二审法院则认定,体育赛事活动,无论是直播的还是录制下来的,都不构成作品,不能获得著作权的保护。 按照
发布时间:2018.04.13 -
NBA在华维权索赔3700万元
近年来,随着体育赛事直播产业的飞速发展,与其相关的盗播侵权“乱象”层出不穷。对于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业界长期存在争议。 产业界普遍认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构成“类电作品”,然而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因独创性较低等缘由,未获得支持。 1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NBA产物公司)与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众源公司)、北京爱奇艺
发布时间: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