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欢乐颂
-
太平人寿被诉攀附《欢乐颂》 遭索赔308万元
近日,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正午阳光公司)因认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公司)通过“太平人寿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跟着〈欢乐颂〉五美选保险》一文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太平人寿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正午阳光公司诉称,太平人寿公司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在其5类保险产品上分别搭载电视剧《欢乐颂》五位人物角色等相关内容,并配以清晰人物剧照。上述内容发布时正值《欢乐颂》热播,导致
发布时间:2017.05.16 -
电视剧《欢乐颂》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书
起3日内,在名为“太平人寿官方微博”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名为“太平人寿官方博客”的新浪博客首页置顶位置及名为“太平人寿”的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声明,向我公司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该声明在发布之前应当先经过我公司书面确认并且持续发布30日; 2.判令太平人寿公司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律师费15万元、公证费16 900元。 事实和理由: 我公司是热播都市剧《欢乐颂》的制作单位及出品方。该电视剧
发布时间:2018.03.26 -
欢乐颂”商标不属于《欢乐颂》制片方
日前,在浙江卫视、东方卫视热播的都市职场女性剧《欢乐颂》第一季正式落幕,而在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以“《欢乐颂》全集”“《欢乐颂》未删减版”等命名的涉嫌侵权播放及下载链接。作为该剧联合出品方之一,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对此发布声明称将打击网络上出现的盗播现象。但《欢乐颂》遇到的烦恼却不仅如此,其还面临着“欢乐颂”商标并不归属于该剧片方的尴尬——“欢乐颂”商标早已被他人在先申请注册并抢占了商业先机
发布时间:2016.05.30
1
共计1页,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