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动漫
-
它是如何在10年间成长为国产动漫最强IP的?
在阿狸十周年的庆生会上,“狸爸”徐瀚(Hans)宣布将担任由华视娱乐领衔出品的动画电影《阿狸的梦之城堡》的导演及编剧,亲手将阿狸这一现象级国民动漫形象搬上大银幕。 2006年,这只穿着白色小短裤的红色小狐狸以童话绘图、四格漫画的形式在猫扑、天涯等网站首次亮相,随后就迅速成为互联网炙手可热的动漫形象之一。同年12月,“狸爸”徐瀚成立了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之城公司),引入了擅长企业
发布时间:2016.03.30 -
日本对动漫汉化组出手!逮捕5名中国人
,无偿参与翻译并将在中国的网站上公开。网址通过发布在中国的微博等进行告知。 其中,京都府警方和山口县警方30日逮捕了居住在名古屋市昭和区前山町1丁目的留学生龚月婷嫌疑人(24岁)等2人。这2人涉嫌于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擅自将动漫《游戏王》的游戏软件等的台词翻译成中文。 另据参考消息网援引美国媒体报道,对于这些未经授权的翻译,嫌疑人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和9万美元(约合5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发布时间:2018.02.09 -
关于动漫游戏虚拟角色cosplay的一切问题(四)
四、像素化使用 写在前面的话 从严格意义上讲,“像素化使用”本身与cosplay的联系不大,但确实属于游戏动漫领域出现的一个新的“旧问题”—— 首先,说它“旧”是因为:“像素化”是作为“高清化”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如今大规模使用第三方引擎、强调运行流畅与画面华丽的游戏时代,“像素化”代表了分辨率低下的旧时代,一提到“像素风”基本也是与“怀旧”挂钩。其次,说它是“新”是因为:就像cosplay没人
发布时间:2017.06.14 -
从香港国际专利授权展看原创动漫品牌的发展
为期三天的香港国际专利授权展已经落下帷幕,来自全球的130多个国家的参展商参加了本届盛会,作为首次亮相授权展的中国内地馆,也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和一致好评。中漫网作为本届盛会中国内地馆的策展机构以及全程报道本届盛会的媒体,在展会上同众多业内人士、参展商、专家学者等进行了交流,并亲身感受到全球品牌授权领域的现状与发展。 同时,参与了中国内地馆的原创动漫品牌和相关企业,也得到了更多的启示。 内地原创动漫
发布时间:2008.07.10 -
我国实现文化领域国际技术标准零的突破
近年来,手机动漫已经成为文化产业领域的重要增长点。快速发展的产业急需规范化行业标准,此次“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正式通过审议,从短期看对行业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从长期看,对助推国内动漫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意义更为深远—— “通过!”2017年1月27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国际电信联盟第16研究组全体会议上,伴随着一声槌响,由中国自主原创、主导制定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28 -
“小猪佩奇”何以引爆衍生品市场
近日,一只长得像吹风机的粉红色小猪火了。这只“萌萌哒”的小猪来自英国,是儿童学前教育动画片《小猪佩奇》的主人公。原本“小猪佩奇”只是深受小朋友们喜爱的动漫形象,但随着短视频等网络社交平台的助推以及表情包的走红,“小猪佩奇”迅速刷爆成年人朋友圈,带动了一系列周边衍生品的热销。据报道,2016年,《小猪佩奇》的品牌运营方Entertainment One(eOne)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共拥有500多个该
发布时间:2018.04.19 -
使用动漫玩具拍摄短视频上网传播可涉及著作权侵权
引言 打开各大玩具视频网站,会发现有很多借助知名动漫形象,结合自主品牌产品,通过插入旁白、添加配乐、设置场景等形式,演绎出不同的情景小故事,并录制成为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让原本无声的玩具也能够成为视频中的主角,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件涉及被告使用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玩具拍摄短视频,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案情简述 原告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中
发布时间:2022.01.14 -
许可使用动漫“大合照”,可以单独使用一个吗?
探求作品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因为实践中往往存在著作权人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而使用者却只单独使用其中一部分的情况。例如某美术作品为许多卡通人物的“大合照”,而被许可人仅单独使用了其中某个角色形象。那么,...
发布时间:2021.09.10 -
使用动漫玩具拍摄短视频上网传播可涉及著作权侵权
引言 打开各大玩具视频网站,会发现有很多借助知名动漫形象,结合自主品牌产品,通过插入旁白、添加配乐、设置场景等形式,演绎出不同的情景小故事,并录制成为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让原本无声的玩具也能够成为视频中的主角,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件涉及被告使用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玩具拍摄短视频,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案情简述 原告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中
发布时间:2021.12.24 -
广东省高院判决“初代奥特曼”形象未进入公有领域
2020年,我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及我司正版被授权商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灵动公司”)发现“希杰玩具专营店”销售仿冒“奥特曼”形象的“宇宙超级英雄玩具”,后灵动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