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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达到612.42亿元,哪些地方需提升?
原标题:2018年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超600亿元人民币,但仍面临付费率低、沟通渠道不通畅等问题——数字音乐的喜与忧 11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下称腾讯音乐)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显示,该季度腾讯音乐总营收为6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实现营业利润11.9亿元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腾讯音乐数字音乐付费用户达到3540万,同比增长42.2%,单季度付费
发布时间:2019.11.18 -
论数字音乐版权独家交易的法律规制
内容提要:数字音乐版权独家交易兼具有促进竞争与限制竞争的双重效应。在长尾经济时代,头部数字音乐平台借助版权独家交易形成的市场统治力会随着音乐长尾市场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而受到削弱。虽然特定数字音乐平台凭借独家交易在热门、优质音乐资源的占有上确有竞争优势,但长尾音乐市场的竞争通道并未就此关闭,其他数字音乐平台仍可通过创新长尾过滤机制、提供特色化的服务项目与之继续开展竞争。鉴于此,立法不宜借助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1.08.03 -
数字音乐产业中的著作权问题与应对
一、法律视角下的数字音乐产业变革 自互联网传播介入内容传播之后,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经历了三个特征明显的阶段。 1.第一个阶段:2000年至2010年的“盗版且免费时代”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音乐作品盗版猖獗并且用户可以免费获得,该问题的产生源于20世纪90年代P2P软件的兴起。2006年的《盗版报告》(Piracy Report)中,国际唱片业协会(简称“IFPI”)把中国列为全球音乐盗版最严重的十大
发布时间:2020.04.10 -
周杰伦《说好不哭》刷爆QQ音乐单曲纪录,版权成为数字音乐行业核心竞争力
,另外两个原因是数字音乐行业净化以及互联网娱乐付费的普及。2015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要求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所有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这项政策加强了对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规范了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为此,各数字音乐平台为此也展开了一场“版权之战”。 在这4年的时间里,各大平台经过多轮洗牌之后,曾经的老牌音乐播放器产品如
发布时间:2019.09.20 -
熊琦:移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专有许可限制规则释疑
结果必然落后于时刻变化的著作权市场。然而,受制于无法承受大规模许可带来的事前协商和事后监督成本,著作权人仍然选择集体管理组织以集中许可的方式实现授权,从而不得已接受和忍受定价效率过低的问题[9](P21)。既然集体管理久拖不决的版税收取和分配标准这一历史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克服,那么集中许可较之于直接许可的优势也不复存在,专有许可的“去中间化”优势得以发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就数字音乐市场
发布时间: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