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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开庭审理安可玛汀与安德阿镆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美国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安可玛汀是中国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体育品牌,该公司发布的品牌Logo设计和美国安德阿镆公司的品牌Logo都由字母“U”和“N”组成,不同的是安可玛汀的两个字母没有交叉,安德阿镆公司的则是上下交叉的,有很多中国消费者习惯称其为“安德玛”。因不服被判赔偿安德阿镆公司两百万元,廷飞龙
发布时间:2017.11.13 -
知识产权保护塑造良好营商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17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6.7万件,同比增长36.3%。其中,专利纠纷办案2.8万件(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办案2.7万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9万件。 知识产权维权、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31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京津冀、山东
发布时间:2018.02.23 -
响应协同保护新需求 打造维权援助“一张网”
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如是说。 多元保护需求更盛 我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帮助许多创新主体解决了他们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2019年4月,北京两家创新型企业共同向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城建人调委)提交申请,请求就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调解。细致询问与调查后,城建人调委的专职调解员从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析、建议,不但促成了该案的成功
发布时间:2020.07.02 -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为公正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人民法院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依法惩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假冒、盗版等侵权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并妥善处理好知识产权权利人
发布时间:2020.09.14 -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为公正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人民法院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依法惩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假冒、盗版等侵权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并妥善处理好知识产权权利人
发布时间:2020.09.14 -
涉“一标二卖”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涉“一标二卖”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304民初181号 二审案号:(2020)浙03民终2540号 裁判要旨 对于商标权“一标二卖”的情形,在双方均未办理商标权转让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正确界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温州市北极新秀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北极新秀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6 -
涉“钉钉”平台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涉“钉钉”平台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110民初3612号 裁判要旨 经营者在互联网群组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非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无权主动审查用户及群组成员之间的通讯信息,即不负有审查管理和对应删除群组内一般侵权信息的义务,不应因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而
发布时间:2021.12.16 -
“小黄人”卡通形象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出炉
中级人民法院在举行听证后,果断颁发禁令裁定,责令本案六被告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侵犯“小黄人”卡通形象著作权的侵权乳制品,千尺雪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小黄人”卡通形象进行宣传和推广的行为,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该禁令也是2019 年 1 月 1 日《最高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后,外资企业依据该司法解释在我国赢得的第一个诉中禁令。 不同于视听
发布时间:2021.08.26 -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权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中国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加多宝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加多宝公司,前述六被告统称六加多宝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7日立案后,六加多宝公司于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于2014年8月4日作出(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7.14 -
某机械制造公司与李某“高分子复合波纹膨胀节”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9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滕州市绿原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李敏因与被上诉人滕州市绿原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原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的(2020)鲁01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8
发布时间: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