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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水准改编释放版权价值
豆瓣网最高评分9.2,《隐秘的角落》“出圈”了!推理网剧《隐秘的角落》一经上线,便获得了口碑与收视率的双丰收。从小说不为大众所知晓,到网剧“大爆”,再到带动小说热卖,原著《坏小孩》、网剧《隐秘的角落》系列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与高质量的版权内容和对版权高水准的改编运营息息相关。 首先必须肯定,小说《坏小孩》是当下为数不多的优质版权内容,其对社会现实和人性中负面情绪的表达,能够引起读者广泛共鸣
发布时间:2020.07.06 -
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电影《妖猫传》涉嫌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了陈凯歌,但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与陈凯歌达成合作。但在2017年7月底,其发现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的宣传片中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等与其剧本多处吻合,构成对其的剧本的抄袭和改编,并直接导致其筹备的电影《又遇白居易》搁浅,给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陈凯歌作为电影《妖猫传》的编剧,侵害了其对剧本享有的改编权。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妖猫传》的出品单位,侵害了其对剧本享有的署名权。故其诉至法院,要求二
发布时间:2018.04.24 -
改编作品传播和再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近年来,随着泛娱乐产业的兴起,热门IP生态化运营现象日益凸显,一个IP大热后,有的甚至在该IP立项之初,电影、电视剧、文学、游戏、漫画及其他衍生产品的开发就被提上日程,一鱼多吃,玩法日趋多元化。盗墓题材小说《鬼吹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小说火了之后,先后被改编成电视剧、电影、漫画、游戏等,横跨多个行业。在进行IP生态化运营的过程中,以原作品为基础,通常会产生艺术形式迥异的多种作品,与此对应的是
发布时间:2019.06.26 -
网络游戏改编的边界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武侠Q传》卡牌游戏案(下称“本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认定《武侠Q传》侵害金庸先生四部经典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的改编权。本案为网络游戏领域的典型改编权纠纷,涉案游戏使用了涉案小说的元素,是否构成涉案小说的改编作品?当网络游戏被诉侵害小说改编权,法院又将如何认定?业界同仁对此非常关注。 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本案的案情。本案
发布时间:2020.01.09 -
改编文学作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小版:对他人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是否应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答主:是的,应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改编权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只属于作者本人,如果改编他人作品,必须经过作者的同意,并就改编事宜签订详细的许可合同并支付报酬,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改编权许可合同分为普通许可和独家许可两种形式,如果改编人与著作权人签订了普通许可合同,则改编人无权禁止
发布时间:2019.06.21 -
改编“走心”,作品入心
日前,大热美剧《权力的游戏》第八季的回归,令众多翘首以盼的剧迷们大呼过瘾。《权力的游戏》改编自乔治·R·R·马丁的《冰与火之歌》系列,由美国HBO电视网制作推出。自2011年4月第一季开播以来,该剧已在170多个国家以47种语言播出,覆盖12亿粉丝,并已摘得47座艾美奖奖杯,成为一部当之无愧的现象级美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影视公司看中畅销小说原有的粉丝量,纷纷通过向小说作者购买版权的形式,对其
发布时间:2019.05.09 -
因擅用金庸小说元素,这四家公司一审被判赔偿117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北京畅游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畅游天下公司)起诉深圳扑雷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扑雷猫公司)、上海月球漫步游戏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月球漫步公司)、北京当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当乐公司)、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爱九游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共计117万元。 游戏改编引纠纷 2015年1月
发布时间:2019.11.11 -
扎根现实,创新表达 看网络文学IP如何打造影视“爆款”
近些年来,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大江大河》《小欢喜》等影视作品广受好评。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提到,影视剧作为网络文学IP改编的重要领域,其中,现实题材作品愈加受到影视改编方的热爱,并获得行业普遍认可。对于网络文学与影视剧之间的联动,如何实现更好的高质量表达,产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是行业与市场的共同期待。 影视化改编市场繁荣 现实题材表现突出 目前,网络文学影视化
发布时间:2021.03.25 -
关于动漫游戏虚拟角色cosplay的一切问题(四)
,你就痛痛快快告诉我:像素化侵权吗? “像素化”在著作权法中最大问题是:如何比对。 当把原作品与像素化作品同比例比对时,线条并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所以“复制权”不好说;如果走“改编权”的思路,前提也是得与原作品建立对应联系,如果被告认为“题材都是公共题材,看上去也不一样,我的作品与原告作品没有一点联系,为啥说是改编而来的?”咋整? 先看下面2个图,我特意不并列放在一起,以使之在手机上显得大一些。 都是
发布时间:2017.06.14 -
《战狼2》涉千万诉讼,焦点问题都在这里
作者 | 刘德旺 山东大学法学院 案情简介 近日,据海淀区人民法院微博“案件播报”,因认为《战狼2》系未经授权,擅自对《战狼》进行改编、制作而成,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电影《战狼2》在全国电影院线放映、禁止在电影名称中使用“战狼”二字;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等。武汉传奇人称,其与登峰国际、北京某公司和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共同投资了电影《战狼》,其中武汉传奇人出资
发布时间: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