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提要] 2001年10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增加了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如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具有合法来源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相对加重了发行、出租者的举证责任。一些国外影视制片公司也由此启动了针对销售盗版影碟行为的法律诉讼。本批系列案件正是在此背景下我院受理的首批案件,通过审理和判决,合议庭对所涉及的诸如国外电影作品著作权权属的审查标准、销售商如不能提供其发行的复制品具有
共计2页,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