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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影响公平竞争交易秩序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诚服务部具备提起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政府采购合同最初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修改后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时间为2021年2月3日,通诚服务部于2021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未超过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年的起诉期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采购服务不构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市场垄断行为,但被诉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在实施
发布时间:2023.07.13 -
2023年河北查办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29件 罚没款1784.08万元
人民网石家庄11月29日电 (记者赵明妍)11月29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着眼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查办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29件,罚没款1784.08万元。唐山市成功入选
发布时间:2023.11.30 -
Proterial(日立金属)与宁波某磁业公司等专利许可反垄断诉讼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1月1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于2021年1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日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詹*、宋*,被上诉人华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华某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向一审法院起诉(该院同日立案),请求法院判令:日某停止涉案垄断行为(包括搭售行为和
发布时间:2024.02.26 -
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需考察经营者行为一致性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河南省只有河南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联通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电信公司)可以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推定河南移动通信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河南移动通信公司区别对待用户,部分用户可以过户、停机保号、携号转网,部分用户没有上述权利;河南移动通信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携号转网
发布时间:2024.04.19 -
萝卜快跑定价构成反垄断法规制的“掠夺性定价”吗?
“萝卜快跑”低价策略的广泛社会讨论。作为关乎多方利益主体的公共事项,无人驾驶网约车定价虽然系属市场主体自由,但更关乎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福利及社会整体福祉。因此,在法治视野下,应认真对待“萝卜快跑”的低价策略。具体来说,它到底是监管部门所称的“市场调节价”,还是部分观点所认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低价倾销”,抑或是《反垄断法》规制范围内的“掠夺性定价”? 1.“萝卜快跑”的过低定价是市场调节价吗
发布时间:2024.07.23 -
单一经济实体的反垄断法认定标准
摘 要:单一经济实体是反垄断法中的主体,其规则能够用于判断行为违法性、确定责任归属、拓展管辖范围,从而具有重要的反垄断法意义。我国单一经济实体规则的适用存在认定标准矛盾、责任归属混乱、考量因素模糊的现实困境,这些困境均根源于单一经济实体认定标准的含混。单一经济实体认定标准的构建,应回归竞争的本质,并坚持经济标准而非法律标准。在实践中,决定性影响标准容易产生判断因素混杂、难以实际操作的问题,而控制
发布时间:2024.11.01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行业反垄断自律规约》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等法律规定,在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行业反垄断自律规约》。 《行业反垄断自律规约》的制定和发布,对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汽车流通行业规范、健康
发布时间:2024.11.21 -
施耐德电气、罗格朗及其经销商因固定转售价格被法国竞争管理局罚款4.7亿欧元
因固定纵向转售价格,法国竞争管理局近日宣布对四家大型电气设备公司——施耐德电气、罗格朗、瑞克塞尔和索能达处以总计4.7亿欧元(约合5.08亿美元)的罚款。据路透社报道,罚款针对的是两项单独的定价协议,据称这些...
发布时间:2024.11.12 -
双重路径下排他性交易的反垄断规制
内容提要 排他性交易作为一种跨类型化行为,在反垄断法框架下面临适法难题:纵向协议“兜底条款”的可适用性及其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的关系。不同路径规范排他性交易具有“同质性”与“异质性”。我国在实务中一概采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规范排他性交易,高门槛与事后性使得单一路径模式不足以防范潜在的反竞争风险。美国和欧盟均采用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双重路径规范排他性交易,不同路径的分析框架虽有
发布时间:2021.04.21 -
支付宝提现收费有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2016年9月12日,网络上奔走相告“支付宝提现收费”的消息时,难免有人担忧马云创立的蚂蚁金服公司(前身为浙江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与腾讯2016年3月1日起对微信支付提现的收费比例都设定为0.1%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协同行为。而就在2016年9月10日,在央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不到一年之际,浙江银行业已开始实施2016年8月25日新达成的《存款利率定价自律约定》,重新为活期利率、定期利率浮动
发布时间: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