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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摘要:长期以来,传统寡头市场中大企业协调一致的平行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一直困难重重,也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相互交错的制度工具。这些制度工具包含多种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也反映了反垄断规制对于平行行为的复杂的理论立场。随着算法时代的来临,反垄断法将面对数量更多、更为稳固的平行行为。必须进一步将缺乏合意证据的“协议”、滥用共同支配地位行为、算法合谋等视为一个同源的整体——平行行为,并明确反垄断法相应的制度工具
发布时间:2024.05.16 -
论反垄断法解释的学派分歧及其交谈前景
摘要:反垄断学派的形成,将法律解释导入规范轨道,同时也使反垄断学派形成路径依赖,导致其解释方法日益僵化。从制度维度上看,近年来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后芝加哥学派之间就垄断行为规制的分歧趋于深化,渐成难以调和之势。为此,追溯考察反垄断学派的理论模式、决策前提、市场假定和价值观念可知,反垄断学派理论模式不仅应当接受经验证据的检验,还极大地取决于以错误成本分析为核心的决策前提,以及垄断行为发生概率和
发布时间:2024.04.15 -
反垄断豁免条款适用面临的挑战及改进
目次 一、垄断协议行为主要类型 二、垄断协议行为豁免适用 (一)横向垄断协议行为豁免 (二) 纵向垄断协议行为豁免 三、激活反垄断豁免条款的关键 (一)明确豁免条款适用要件 (二)进一步完善豁免责任机制 《反垄断法》第20条确立了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条款对实现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具有深远影响。它不仅有助于稳定经营者的合理预期,明确经营行为的正当性,还能深入推动营商
发布时间:2024.05.13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
为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近日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pdf(以下简称《报告》)。此次发布的中英文版《报告》主要包括特辑、全年工作综述、监管执法成效、法制建设、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竞争宣传倡导、国际交流合作、地方工作和大事记等。 《报告》指出,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
发布时间:2024.06.19 -
市监局就《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yzjz@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6日。 附件:《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发布时间:2024.06.19 -
“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案
元。其中,联营协议第三条具体约定了联营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涉案十五家驾培单位中的台州市吉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以下简称吉某公司)和台州市承某驾驶员培训公司(以下简称承某公司)以该十五家单位构成垄断经营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联营协议及自律公约无效。 一审法院认为,浙某公司统一处理原先分散的辅助性服务,可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其收取服务费850元并无不当,有关股本结构
发布时间:2024.06.21 -
“无励磁开关”横向垄断协议案
;在海外市场,华某公司为泰某公司持股的公司作市场代理,不得自行生产或代理其他企业同类产品,且销售价格与泰某公司的供货价格一致。 2019年华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上述《调解协议》属于垄断协议,应认定无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华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华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调解协议》构成分割销售市场、限制商品生产和销售数量、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该《调解协议》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21 -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反垄断司法制度完善
目次 一、《解释》及时回应了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司法面临的挑战 二、《解释》聚焦民生领域反垄断热点问题 三、《解释》有力保障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落地落实 竞争是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维护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法治化的核心要义,反垄断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基石,已成为市场经济法治实践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垄断执法司法工作,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写入
发布时间:2024.06.26 -
反垄断法中不公平高价的违法性认定框架
不公平。采取更为直观、明确的不公平高价认定标准,有利于提高反垄断执法的精细度和准确性。 关键词:不公平高价;剥削性滥用;竞争价格;消费者福利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屡屡曝出超级平台或大型企业借助市场支配地位优势设定超高价格、没有合理理由连年大幅涨价的新闻,涉及学术期刊数据库、互联网电商平台,乃至医药、天然气等民生及基础设施领域,其长期持续的高价令消费者们叫苦不迭,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福利,并有
发布时间:2024.04.23 -
论垄断协议帮助行为的违法性认定
摘要:《反垄断法》新增第十九条,对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人实施惩戒,填补了原有垄断协议规则追责对象涵盖不足的漏洞。但新《反垄断法》仅通过“实质性帮助”表述概论帮助行为违法性,过于抽象,现实操作性较差,需要进一步释明,分界违法帮助行为与中立帮助行为。抽象到法理层面,具有可谴责性的垄断协议帮助行为应当具备“不法”与“有责”两大属性。在此基础上,可以抽象出垄断协议帮助行为应当满足五大构成要件:第一
发布时间: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