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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士兵突击》引发著作权纠纷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诉被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成都军区电视艺术中心等单位摄制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核发的《国产剧时间发行许可证》。此后,原告根据该剧各著作权人的授权,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 2007年8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
发布时间:2008.04.28 -
《士兵突击》引发出版合同纠纷 作者索要稿酬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士兵突击》作者兰先生起诉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兰先生诉称,2006年11月10日,原告(笔名兰小龙)与被告签订了《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双方约定原告将小说《士兵突击》的中文简体版出版权独家授予被告,被告必须在6个月内安排签约作品出版,首印20000册,并按照10%的版税向原告支付报酬。协议第十条还约定“合同有效期内如果销售数超过
发布时间:2008.09.24 -
《士兵突击》生纠纷 作者兰晓龙状告智工场
因出版方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付清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编剧兰晓龙将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原告兰晓龙系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文工团专业作家,其担任编剧的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播出后,反响巨大。2006年11月,兰晓龙与智工场签订授权协议,将电视剧剧本交给智工场改编为小说出版。智工场与花山文艺出版社签约,于2007年2月出版了
发布时间:2008.12.18 -
酷溜网播《士兵突击》遭起诉 版权方索赔30万
著名视频网站酷溜网未经许可播放《士兵突击》电视剧,被该剧版权方告上法庭并索赔30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由于酷溜网无法提供上传该剧的网友信息,原告方代理人质疑酷溜网虚构网友身份进行侵权。 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起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摄制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此后,他们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2007年8月,他们
发布时间: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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