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近似
-
两个稻香村:划清界限 能否共赢?
也不在少数。有关专家表示,此次法院的判决在尊重历史基础上,更关注于市场秩序和市场格局的稳定,以及消费群体的认知度和识别度,全面、审慎、客观地考量各种因素,以尽量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界限。两家公司与其在诉讼中消耗彼此,不如以现有品牌为依托,强化自身品牌特色,从而不断发展壮大。 商标近似引发诉讼 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及前身在公司演变和历史发展中均使用了与“稻香村”相关的商标和商号。 2010年3月9日
发布时间:2018.07.02 -
京知一审审结“三叶草”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
“三叶草”相同,与引证商标二至四的中文代称“三叶草”亦相同,且两者含义一致,若共存易导致消费者的产源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阿迪达斯公司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引证商标二经长期、大量的使用和宣传已在中国市场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构成了驰名商标,诉争商标是对原告驰名商标的恶意抄袭和摹仿;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对原告在先使用并知名的“三叶草”文字商标的恶意抢注;第三人
发布时间:2018.06.20 -
“滴滴车站”商标经京知审理未获准注册
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嘀嘀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后,依法由法官王东,人民陪审员毛艾越、钟之绚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诉讼中,原告嘀嘀公司诉称: 一、原告已基于其在先的“滴滴”等商标对引证商标一提起了异议申请并对引证商标二提起了无效宣告申请,引证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 二
发布时间:2018.06.20 -
法国政府在“france.com”域名纠纷中获胜
一家美国公司欲为其域名“france.com”寻求欧盟商标保护,但欧盟普通法院判决称该表达与法国政府拥有的商标太过相似,故美国公司的努力付诸东流。 尽管欧盟普通法院称两个标志在展现方式上只存在略微相似,但其仍驳回了美国公司的主张。 知识产权专家安妮.亨利(Ann Henry)称,此案的重点是未注册权利面临的限制以及使用域名数年也不一定能让企业获得商标注册权。 法国政府的欧盟商标包含小写
发布时间:2018.07.05 -
“鲍师傅”同名烦恼期待最终化解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易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在被诉裁定中,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的诉争商标与申请人鲍才胜公司所持有的核定使用在第30类糕点、面包等商品上的第12484211号“鲍师傅”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据此,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因“鲍师傅”品牌糕点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系列商标纠纷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015年9月15
发布时间:2020.01.10 -
布朗多因申请商标近似引官司
原标题:如何考量商标共存同意书的法律效力? 判断两件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时,应如何考量在先商标权利人所出具商标共存同意书的法律效力?近日,针对第25228896号“PRONTO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虽然诉争商标与第4963468号“PRONT”商标
发布时间:2020.01.02 -
与“天之蓝”“梦之蓝”等构成近似,“君之蓝”商标终审被无效
历时数年,两家酒厂围绕“君之蓝”商标的纠纷落下了帷幕。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君之蓝”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稻花香酒业公司)的第14975139号“君之蓝”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洋河酒厂公司)的六件商标构成近似,稻花香酒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2014年6月23日,稻花香酒业公司提交
发布时间:2020.11.04 -
元气森林申请注册大量“山鬼”商标要进军拉面领域?然而商标被驳回了……
1281608号“山鬼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详情见下图3)已构成近似标识,诉争商标一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共存于市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二商标已构成我国商标法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遂对诉争商标一予以驳回。 图3 元气森林公司不服上述决定,诉称二商标不构成我国商标法所指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已多年未在商业经营
发布时间:2020.12.04 -
浅谈商标近似判定之考量因素
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实践中,商标近似是最为常见的驳回理由之一。《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4423.5万件,仅2023年上半年商标注册量就达201.8万件。如此巨大的商标
发布时间:2023.08.21 -
Levi’s商标维权,缘何接连“败北”?
误认为是Levi’s公司产品的明显特征,不存在侵权行为。 二审维持原判 汕尾中院经审理认为,就双方商标标识的组合要素、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看,均存在不同,故两者不构成近似,且一般消费者在购买Levi’s公司产品时对其驰名商标Levi’s商标和双马图商标更为熟知,而Levi’s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弧线”商标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消费者通常不会以牛仔裤后裤袋上的线条来判断商品来源,而文时特公
发布时间: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