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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获取授权,一旦随意转载和使用就可能因未经权利人许可而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案例八:保定市尤耐特电气有限公司与河北尤耐特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4民初30号 二审案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冀民终589号 案由: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 上诉人(一审被告):河北尤耐特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尤耐特
发布时间:2018.05.04 -
今天不想上班!“不想上班”商标、公司早已注册
! “周一不上班”。(周一不上班,你想干啥?) “今天不上班”、“明天不上班”、“每天不想上班”、“我不上班了”...... 当然以上商标都已被驳回。 作为一位打工人,你每天都不想上班,你想冬眠吗? 你以为只有打工人不想上班吗?老板可能比你还不想上班! 企查查检索发现,竟然有十几家企业的名称都叫做“不想上班”公司。 原来老板和打工人想要逃离上班的心竟然如此近似。 话说回来,这些“不想上班”的企业名称和商标
发布时间:2020.12.18 -
某公司变更名称后以变更前名称提起发明专利复审行政诉讼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M公司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作出裁定明确,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变更前的主体名称提起行政诉讼实际系名称变更后的同一主体的行为,未超出起诉期限,故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E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更名为M公司。本案涉及申请号为201410489310.4、名称为“用于塑料表面的无铬酸洗液”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7月16日
发布时间:2023.11.22 -
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唐宫海鲜舫”成被告
来询问唐宫面来香与唐宫海鲜舫是否同一企业,原告才知道被告公司的存在,经几次实地勘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场所的牌匾、装饰、菜单、订餐卡、外卖包装、宣传资料等多处突出使用“唐宫”、“唐宫海鲜舫”与其企业名称不符的文字,已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注册商标“唐宫”文字的违法使用,更换带有“唐宫”文字的牌匾、装饰、菜单、订餐卡、外卖包装、宣传资料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08.06.25 -
《商标法》关于“商标的使用”定义条款由来、含义及其评价
规则的混同适用 一、与企业名称(字号)的正当使用相混同 在我国司法解释中,常常把一方当事人因为在其商品或服务中突出使用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而该字号又与另一方当事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种使用可能涉嫌侵害注册商标权的情形,定性为“权利冲突”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进行处理。但是,由于一方的企业名称或字号也是依法登记的,这种使用是否构成对另一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往往需要依据个案情形来判定。一方面
发布时间:2016.05.06 -
海淀法院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浏览器经营者为自身利益,有意采取技术措施获得视频网站为特定系统终端提供的服务,导致视频网站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2、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案 合议庭成员:张弓、李盛荣、曹丽萍 承办人:张弓 原告: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典型意义 本案为我国首例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中主要涉及仿冒他人企业名称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
发布时间:2018.04.20 -
上海高院今日对“沪江”标识之争作出终审判决
,沪江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沪江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驳回原告上海理工大学其余诉讼请求。 “沪江”的前世今生 上海理工大学与“沪江”的渊源,要从半个多世纪前说起。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原沪江大学部分院系分别并入今上海理工大学、今上海财经大学、今华东政法大学、今华东师范大学,沪江大学校址及附属房屋全部
发布时间:2018.04.19 -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合理界限分析
我国现行《商标法》已经就商标权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一般认为包括商标专用权和禁止权,而企业名称权目前并不是我国法律明确予以界定的一项权利,有学者认为企业名称权也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1]有司法裁判案例认为“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企业名称权包括名称设立权、名称专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9号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4)行提字第9
发布时间:2019.02.26 -
“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商标惹争议
原标题:与企业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标志能否用作商标? 与企业自身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标志,能否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针对第6527198号“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引发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诉争商标由汉字“德勤税务研究学会”构成,易被相关公众认知为组织机构的名称,且诉争商标与其
发布时间:2019.11.19 -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6月26日发布)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基本案情 原告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以下简称天津青旅)诉称:被告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版权所有的网站页面、网站源代码以及搜索引擎中,非法使用原告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