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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暂更名《中国新歌声》
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浙 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制作方)作出的诉前行为保全 裁定[(2016)京73行保1号],浙江卫视特声明如下: 一、浙江卫视一直秉持法治理念,尊重司法裁判。为维护司 法权威性,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 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2016年7月15曰如期播出。 二、基于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浙江卫视是
发布时间:2016.07.07 -
《中国好声音》荷兰版权方被诉,四亿买来的是盗版?
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The Voice Of…》 模式之争愈演愈烈,Talpa公司将《The Voice Of…》模式以6000万美元(近4亿元人民币)天价售予唐德影视未来4年大中华区的版权后,前四季《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星空传媒不依不饶,宣布要将新一季改成原创模式——而如今的新消息是,这个天价模式本身,可能就站不住脚。 据英国《卫报》去年11月的报道,Talpa公司在美国遭到起诉,原因是《The
发布时间:2016.02.14 -
国外版权方发禁令:禁止浙江卫视再播“好声音”
4月20日,荷兰Talpa公司重申,目前中国地区只有唐德才拥有《The voice of…》版权。同时,Talpa表示,灿星宣布预计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是违法的。 今年1月,《The voice of…》模式的创作者和拥有者荷兰Talpa公司向《中国好声音》制作方上海灿星公司发出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并称Talpa公司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
发布时间:2016.04.21 -
引进节目模式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中明确表示:“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将开始寻找对策,积极维权。未来如果再发生抄袭等侵权问题,韩国将从政府层面采取措施应对。”此文一出,立即引起业界高度关注,部分新媒体在高调转载时,着力渲染“知名卫视”“节目抄袭”“政府应对”,仿佛各大卫视已经被坐实了“抄袭韩国节目版权”之名。本文就相关的著作权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 谈到节目模式争议,近期最受关注的必然是唐德影视和灿星及浙江卫视关于《中国好声音》的争议。经
发布时间:2017.06.09 -
“好声音”商标无效案中共存协议的适用
【案情简介】 第11591269号“蓝巨星好声音”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由原告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蓝巨星公司)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组织表演(演出)、娱乐、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 第三人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下称塔尔帕公司)以诉争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G1089326号“The Voice of 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为由,向原
发布时间:2019.09.11 -
荷兰Talpa终止与唐德《好声音》版权合作!唐德或被迫继续支付4125万美元授权费
11月13日消息,唐德影视于今晨发布公告,公布了其与好声音版权方荷兰Talpa传媒就《中国好声音》授权合同问题的最新进展。 唐德称,公司已收到Talpa发来的关于终止协议的函件,并要求唐德继续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 Talpa在函件中表明,已于2017年10月24日向公司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唐德在其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其提供第二期款项尾款 375 万美元的支付证明及第
发布时间:2017.11.13 -
上海灿星因《蒙面歌王》遭韩国MBC起诉!引进版权非首次引纠纷
日前,韩国MBC诉中国版综艺节目《蒙面歌王》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公司”)的消息再次引发了对引进综艺版权的讨论。据韩媒报道,MBC此前已就灿星公司未支付完《蒙面歌王》收益一事提出了仲裁请求。 此次与MBC的纠纷并非灿星公司首次因引进版权问题成为被告。由灿星公司引入国内的《中国好声音》曾让其名声大噪,但在2017年,灿星公司也因 《中国好声音》版权归属问题被浙江唐德影视
发布时间:2019.10.15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
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发布时间:2016.06.21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正式起诉唐德影视,保护《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
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经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据了解,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影视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进一步要求唐德影视赔偿1.2亿元经济损失。这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首度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的权益。 《中国好声音》系
发布时间:2017.05.19 -
“好声音”争夺战再起波澜,浙江广电“入局”向唐德索赔1.2亿!
《中国好声音》原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公司),与新的制作方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德公司)关于《中国好声音》名称之争还在继续进行,同时,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浙江广电)也于近日入局,“好声音”商标之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浙江广电起诉唐德索赔1.2亿 近日,浙江广电、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唐德公司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中国
发布时间: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