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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判决全球首起AIGC平台侵权案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案,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据悉,该案是全球范围内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生效判决。 基本案情 原告经授权取得“奥特曼”系列...
发布时间:2024.02.29 -
技术革命与产权大炮
与归属,为社会带来物质上的刺激,“激励”人类不断前行,所谓追名逐利,这种效应在当今市场经济,万物皆可为商品的大环境下,被极度放大! 二、AIGC与著作权“大炮” 新的技术革命带来生产要素的变化,诞生新蛋糕的同时,也消灭旧蛋糕,由此产生一种动荡的格局。入局者希望多分,出局者骂骂咧咧。AI技术改变了文化产品生产方式,“著作权”是与文化产业强相关的产权类型,在本次产业革命中备受关注。如前文所述,著作权体现
发布时间:2024.04.12 -
全球首起AIGC平台侵权案评析
,不能生成与奥特曼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图片。” 那么,“与奥特曼相关提示词”的范围应当如何划定?Tab是否还会生成与其他版权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图片?被告将采取何种措施规避这一侵权风险? 3.AIGC服务商的注意义务 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其具有主观过错,即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被告欠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的:①投诉举报机制;②潜在风险提示;③显著标识。 在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2.29 -
从古籍点校到AIGC:非典型文艺成果的可版权性
我今天的汇报以古籍点校和AIGC为考察对象。之所以将这两类看似差异巨大的客体放在一起,是因为二者都面临增设邻接权的建议。在非传统、非典型文艺成果的可版权性讨论中,古籍点校属于对邻接权方案展开得比较充分的一类,而且近期正受到深入关注。鉴于在AIGC可版权性讨论中也出现了通过邻接权而非版权来激励用户的观点,所以我希望借助今天的报告,提示增设邻接权方案的风险。 一、基本立场 针对这两类非传统、非典型
发布时间:2024.11.01 -
全球AIGC平台侵权首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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