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原标题:将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作为牟利的手段?此路不通! 如果将知识产权‘维权’作为赚取利润的手段和工具,将‘诉讼’作为牟利的途径,不仅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也不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此种行为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民事判决书,对一起涉及“纳益其尔NATURE REPUBLIC”品牌的商标侵权纠纷案进行再审改判,撤销一审判决与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