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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国家有专门的异议期,一般为一个月、两个月,或三个月。但是少数国家无专门的公告异议期。比如,越南,在商标公告后至核准注册前都可以提起异议;俄罗斯,在商标公告后,可以通过递交第三方审查意见的方式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或者如马尔代夫等无相关商标法律、也无商标主管机关的国家,一般采取在当地大型报纸上刊登警示性公告的方式宣称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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