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会产生权利冲突的问题: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除非符合“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形。因此,“鬼畜视频”究竟是合法的网络新兴短视频种类,还是需要规制的“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这一问题必须得到准确的回答,方可确定为广大“鬼畜视频”制作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向。 一、“鬼畜视频”及其特殊性 (一)“鬼畜视频”的制作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