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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曾被称为“专利权敲诈第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海一中院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至此,李兴文、李兴武犯敲诈勒索罪成立,李兴文获刑四年半,并处罚金五万元;李兴武获刑二年,罚金二万元。 案件背景 李某文和李某武是俩兄弟,第一被告李某文一直从事专利申报服务工作,对专利申请流程非常熟悉。李某在大学时同时就读三个专业,分别是化学、物理、自动化,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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