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民事二审
-
佛山川贵电器与千福好太太电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的滑筒为滑轮和弹簧结构,而非螺杆和螺母结构,因此不具有“滑筒内水平固定安装有驱动螺杆”的技术特征。综上,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川贵公司要求好太太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川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川贵公司负担。 本院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
福建至道科技有限公司、黄清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共同开发,且并未提供证据证明阮自力单独享有涉案软件著作权,故至道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经依法取得了涉案软件的著作权,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至道公司与该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至道公司的起诉应予驳回。 综上,原审法院裁定:驳回至道公司的起诉。 本院二审期间,至道公司向本院提交了五组22份证据材料并申请三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证据3、证据19在原审中曾分别由黄清桥和至道公司提交。黄清桥认为至道公司二审中提
发布时间:2021.09.02 -
优酷公司与百度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二、驳回优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百度公司向本院提交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发送给百度公司的《感谢信》,用以证明百度公司与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的维权合作、百度公司处理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发送涉案提请移除邮件的情况获得了北京网络版权监测中心的肯定和好评。优酷公司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 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二审
发布时间:2021.11.08
1
共计1页,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