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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苏稻”纷争再起,“稻香村饼店”能否“共存”?
多年来,“北稻”和“苏稻”的商标纠纷不断。几年前,双方因“稻香村饼店”商标引发纠纷。之后历经行政无效裁定,一审法院撤销无效裁定,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历时5年,几经波折。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稻香村公司)的一件“稻香村饼店”商标被宣告无效。 能否共存引发争议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稻香村公司)与苏州稻香村公司双方都有“稻香村”相关
发布时间:2021.12.30 -
《新京报》采访徐新明律师:北京苏州“稻香村”法庭争商标
苏州方面申请商标未予核准,诉商评委;北京稻香村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两商家均自称“老字号” 苏州稻香村想申请注册“稻香村”,因北京稻香村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而未成功,苏州稻香村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昨日,在一中院法庭上,两家稻香村唇枪舌剑,苏州称“稻香村”的得来是因为乾隆皇帝御赐招牌,而北京则称自己的字号在光绪年间就风靡京城。 起因:苏州申请商标被指“撞衫” 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
发布时间:2013.12.23 -
《新京报》采访徐新明律师:北京苏州“稻香村”法庭争商标
苏州方面申请商标未予核准,诉商评委;北京稻香村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两商家均自称“老字号” 苏州稻香村想申请注册“稻香村”,因北京稻香村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而未成功,苏州稻香村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昨日,在一中院法庭上,两家稻香村唇枪舌剑,苏州称“稻香村”的得来是因为乾隆皇帝御赐招牌,而北京则称自己的字号在光绪年间就风靡京城。 起因:苏州申请商标被指“撞衫” 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
发布时间:2013.12.23 -
商标“钥匙”怎样打开老字号之“锁”?
就发挥识别功能而言,商标、老字号、包装装潢等标识类知识产权具有大体相同的性质,但是这三者却又遵循不同的法律规则。例如,老字号的权利人如果想要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则必须通过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注册,否则再有知名度的老字号也只能是一枚未注册商标。也正因如此,涉及老字号的商标纠纷都比较复杂,这种复杂既有事实查明方面的困难,也有法律适用上的疑难。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稻”)和苏州稻香村
发布时间:2018.11.07 -
“扇形”稻香村商标注册合法性之我见
作者: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6年7月18日,苏州稻香村公司在“图章式”稻香村基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内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被异议商标),2009年5月20日,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初步核定使用在“糕点、面包、饼干”等商品上,初步审定号为5485873。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商标局认定异议理由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应予注册。 北京稻香村公司不服
发布时间:2017.09.30 -
北稻被判侵权,赔偿苏稻115万
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稻115万元。 判决内容包括: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视频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
发布时间:2018.10.12 -
北京莲香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稻香村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1)京行终3723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第三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莲香苑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619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发布时间:2021.09.02 -
“北京稻香村”商标无效宣告案出结果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稻香村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稻香村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 原告与第三人均长期使用“稻香村”商号及商标,本案争议商标“北京 稻香村”为北京稻香村公司的主要商标、在其已注册商标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且相关商标权益的确定将对二者之间持续多年
发布时间:2018.06.27 -
谁动了谁的“稻香村”?
原标题:产品包装标注监制商名称与自身商标惹是非,是否故意攀附他人字号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引激辩——谁动了谁的“稻香村”? 北京和苏州两家相隔千里的食品企业,围绕着“稻香村”三字“走”在一起并产生了一场纠葛。历时3年,双方纷争日前有了新的进展。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双方纠纷作出判决认为,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莲香苑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月饼产品外包装标的显著位置突出标注“稻香村
发布时间:2019.03.27 -
一个“庆丰”包子引发的恶意“傍名牌”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京73民初995号 原告:北京庆丰包子铺,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 法定代表人:高某,总经理。 被告:御品庆丰(唐山)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法定代表人:吴某。 被告:稻香村(玉田)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田县亮甲店镇。 法定代表人赵某。 被告来货宝(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王某。 原告
发布时间:20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