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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之犯罪数额认定研究
必要支出为原则。犯罪数额认定原则上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准,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以鉴定的被侵权产品市场中间价格为准。程序构造上,犯罪数额认定的证据应达到相互印证、来源及审核鉴定程序合法、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刷单辩解系被告人消极抗辩而非证明责任的转移,对辩解的证明要符合经验法则。 目次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犯罪数额认定的司法困境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犯罪数额认定的价值导向 三
发布时间:2024.06.13 -
360AI新品发布会被指盗图 权利人索赔1元
2024年6月6日,360举办360AI新品发布会,全程在网络公开直播。“One more thing”环节,三六零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在演示360AI浏览器“局部重绘”功能时,让后台工作人员调用了一张女性古装写真图片,并以“性感”为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13 -
Meta与投资公司Metcapital就商标诉讼达成和解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五,Meta平台向纽约联邦法院表示,已解决了其因更名引发的与投资公司Metcapital Management就的商标诉讼。 Meta和Metacapital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他们原则上同意和解,并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11 -
微软在Cortana专利诉讼中被判2.42亿美元
IPA专利。微软辩称,它没有侵权,且该专利是无效的。 IPA还就其专利起诉了谷歌和亚马逊。亚马逊在2021年胜诉了IPA,谷歌的案件仍在进行中。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发布时间:2024.05.11 -
商标侵权案件中不侵权抗辩的判断顺位和“描述性使用”抗辩的判断方法
%,含量达到24-32克”。根据配料表,赤豆棒冰的赤豆比例为10.9%,重赤豆棒冰的赤豆比例为21%。原告认为,两被告生产及销售“重赤豆棒冰”的行为构成了商标共同侵权,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支出11500元。两被告辩称:1.被告最晚在2008年就开始在棒冰上使用“重赤豆”,销售范围遍及江浙沪等地区,属在先使用。2.被告使用“重赤豆
发布时间:2024.05.17 -
谷歌因盗版电子书广告被顶级教科书出版商起诉
,谷歌已经成为教科书盗版者的“窃贼巢穴”。 诉状称,谷歌搜索这些出版商的作品时,搜索结果的顶部显示的是折扣很大的盗版电子书。 诉讼称:“人为压低价格的侵权作品淹没了正常定价的合法作品。”“当然,盗版卖家可以以如此低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侵权作品,因为他们没有创作或授权这些作品;他们只是非法制作数字拷贝。” 根据诉讼,谷歌通过限制授权电子书的广告使盗版更加严重。 “因此,教科书市场颠倒了,因为世界上最大
发布时间:2024.06.06 -
涉龙井茶地理标志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
,构成商标侵权。 关键词 行政/行政处罚/商标侵权/证明商标/地理标志 基本案情 原告某某茶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餐饮管理公司)诉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此予以维持,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一,某餐饮管理公司的行为并未构成侵犯涉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
瑞士莲在德国被判侵犯素食巧克力专利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 Patent获悉,近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裁定,瑞士巧克力制造商瑞士莲侵犯了一项纯素巧克力(vegan chocolate)成分的专利。这起诉讼是由德国糖果制造商Katjes提起的。被诉侵权产品涉及瑞士莲的Hello系列产品。 关于食品成分或制造方法的专利很少引起专利纠纷。糖果或巧克力的专利则更少进入专利法庭。在如此一起罕见的专利纠纷中,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下令
发布时间:2024.05.23 -
恶意抢注“两江游”系列商标起诉同业经营者商标侵权案
“谁将万家炬,倒射一江明”,山城夜景早在清朝便被列为巴渝十二景之一,是游览重庆不可错过的选择。而乘游船游览两江的“两江游”将重庆山水与山城夜景相结合,为游客提供了绝佳观景平台,逐渐成为在重庆旅游的重要打卡项目。 近日,渝中法院审结一起抢注“两江游”系列商标,并针对同业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的案件。那么问题来了,恶意抢注商标后起诉同业经营者侵权能得到支持吗? 案情简介 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重庆
发布时间:2024.03.22 -
在网店商品创意标题显著位置使用他人商标文字构成商标性使用
、内容标题设置关键词“华为”,意在让消费者搜索“华为”时能够展现出其销售的商品,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权商品共16款,销售金额达到2300余万至3700余万元间,遂起诉要求暨奢公司承担侵权责任。2022年11月,法院判决暨奢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200万元。 之后,华为公司发现,暨奢公司非但不履行生效判决,且继续扩大侵权行为,侵权商品数量从16款扩大到27款,销售金额
发布时间: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