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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砖专利高额索赔案迎来最终反转
涉案专利权,判令英辉材料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84万元,驳回仁创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英辉材料厂相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认可,其正在商讨下一步打算,如有最新消息将会及时对外披露。 “透水砖”引发侵权纠纷 据介绍,该案的涉案专利是一件名为“复合透水砖”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610140628.7),该专利于2006年9月30日提交申请,并于
发布时间:2020.07.10 -
上海玄霆娱乐与杭州阿里科技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和询问,上诉人阿里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上诉人玄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审理。因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故本院对本案不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诉称 上诉人阿里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玄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1.玄霆公司于2014年3月1日进行侵权公证
发布时间:2021.12.14 -
惊!因设置“蔡司京东自营专区”,京东被卡尔蔡司公司告到了法院!
字样,并删除京东自营中销售卡尔蔡司公司和卡尔蔡司广州公司产品的所有购物链接,停止“品牌授权”等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未构成侵权 针对卡尔蔡司公司和卡尔蔡司广州公司的起诉,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一审辩称,其仅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不参与商品信息的编辑、上传及销售工作,并且已经尽到合理审核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诉商品均有合法来源,由北京大明豪眼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09 -
IPO进程中的专利狙击及企业应对——以歌尔股份vs敏芯股份案为例
摘要:首次公开募股(IPO)企业在上市关键时间点被同行提起涉及专利侵权或专利无效诉讼的情况近几年频繁出现。于IPO企业而言,专利诉讼不仅成为影响其正常上市的重要因素,而且成为竞争对手打压IPO企业的重要手段。敏芯股份在IPO进程中遭遇的就是典型的涵盖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及后续诉讼、专利权权属纠纷多种情形的专利狙击。本文从该案入手,对案情加以分析,从做好技术储备向法律储备的转化工作、做好IPO
发布时间:2022.03.29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 ——(2020)最高法知民终209号 【裁判要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仍然应当遵循“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标准,源代码比对并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的必备条件和必须环节。 【基本案情】 上诉人北京君意东方电泳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意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东方瑞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利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涉及名称为“JY-C系列电泳仪程序
发布时间:2021.11.01 -
全国首例!长沙法院对“王者荣耀”游戏租号平台发出禁令
网络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将持续增加对申请人商誉和市场份额的损害。 为此,开福法院依法向三被申请人发出行为保全临时禁令。 这是开福区法院9月1日正式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承办的首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开福法院依法审慎适用诉前行为保全禁令,确保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实落地,既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制止
发布时间:2021.10.21 -
大博医疗与上诉人斯恩蒂斯、二德荣医疗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一、一审原告斯恩蒂斯公司诉讼请求 1.大博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斯恩蒂斯公司ZL03827088.9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2.二德荣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斯恩蒂斯公司ZL03827088.9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3.大博公司、二德荣公司立即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追回并销毁经销商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 4.大博公司立即销毁侵权
发布时间:2021.11.15 -
玄霆公司与先锋文化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同人作品中,原作的人物形象等要素只是情节展开的媒介和作者叙述故事的工具,难以作为表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被控侵权图书虽然使用了与原作相同的人物名称、关系、盗墓规矩等要素,但这些要素和自己的情节组合之后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故事内容,这个故事内容与原作在情节上并不相同或相似,不构成对原作著作权的侵犯。涉案人物形象等要素系由原作作者创作,在没有明确约定排除相关权益的情况下,原作作者有权使用其在原作小说
发布时间:2021.07.28 -
涉网络服装品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涉网络服装品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203民初114号 二审案号:(2020)浙02民终4424号 裁判要旨 商标性使用要求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目的是商业贸易,使用的客观方式是将特定的标识与有关商品或服务相联系,使用的客观效果是发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也即,认定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主要应判断该使用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属于标识特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1.11.12 -
《错位时空(女版)》歌曲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这几句歌词来自热门歌曲《错位时空》,近几年来被各大音乐平台争相传播,网友传唱、其他歌手翻唱的版本也不少见。近日,杭州中院审结一起因“洗稿”热门歌曲《错位时空》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原告某科技公司经授权有权行使歌曲《错位时空》的著作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主张赔偿。2021年1月1日,该歌曲于网易云音乐平台发行。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歌曲时长为12秒的片段在抖音
发布时间: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