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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索引擎中设置他人商标为关键词侵权案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一家教育公司因在搜索引擎推广中设置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被判决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重庆市知某方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某方公司)、重庆莘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某公司)系“莘某教育”商标的所有权人。在重庆地区教育培训类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2年9月29日,莘
发布时间:2023.06.14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
相较于其他著作权侵权案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具有侵权证据获取难、固定难,侵权比对繁琐、复杂,缺少法律适用标准等诸多问题。笔者将就涉抄袭他人软件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判断的基本原则、考量要件、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分配等进行分析和探讨。 01 侵权判断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 一、侵权判断基本原则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判断,应当采用“接触+相同或实质相同-合理理由或合法来源”的基本原理
发布时间:2023.08.22 -
“海底捞”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过区分颜色、分行或打引号方式将“海底捞”三字突出使用。2020年,海底捞公司两次向小放牛公司发出《关于禁止使用“海底捞”宣传的告知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小放牛公司均回复称其突出使用“海底捞”系宣传行为,但否认其行为构成侵权,并持续宣传使用。海底捞公司遂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本案代理律师从小放牛公司所从事的炒菜服务与海底捞涉案商标核准的餐饮服务相同,小放牛公司在店铺众多装潢内容中突出使用“海底捞
发布时间:2023.08.25 -
美最高院对“二次创作”的合理使用判决
案情介绍 本案是由潜在的侵权人率先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因此,著作财产权利人反而成为被告,但被告也提出了反诉。被告琳·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女士是一位专业摄影师,其客户包括多位摇滚音乐界的名人。戈德史密斯曾在1981年为一位名为普林斯·罗杰·尼尔森(Prince Rogers Nelson)的摇滚乐作家和歌手拍照,此人后来成为摇滚乐界的巨星,艺名为Prince(“王子
发布时间:2023.06.12 -
未经许可使用“期刊引证报告”的侵权分析
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原告科睿某安公司的“期刊引证报告”用于说明部分医药领域期刊的相关影响力。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原告所拥有的“期刊引证报告”在对相关数据的选择、编排上具有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而应当给予著作权保护,从而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构成版权侵权,并以此为由驳回了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诉求。然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论证能否作为具有固定公式化、基于数据库内容自动生成的“期刊引证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
降央卓玛演唱《西海情歌》侵权刀郎案二审判决
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于近日迎来终审判决。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被判侵权,需共同赔偿75000元。 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湖北某文化公司几年前在湖北省某地举办了“群星演唱会”,降央卓玛在该演唱会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遂将降央卓玛和主办方告上法庭。 此前,刀郎曾授权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授权
发布时间:2024.01.17 -
“香槟(Champagne)”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诉称 广州雪蕾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香槟酒委员会的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香槟酒委员会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1.被诉侵权商品于2015年9月28日生产,此时香槟酒委员会的第11127266号“Champagne”商标(简称涉案“Champagne”商标)、第11127267号“香槟”商标(简称涉案“香槟”商标)并不驰名,广州雪蕾公司此后
发布时间:2024.01.16 -
未经许可“部分复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 1.原则上,任何能够体现著作权人独创性表达、相对独立的软件内容均属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通常情况下,复制权利软件的数量或者比例并不影响侵权行为性质的认定,但因其直接影响损害后果、反映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故不同数量或者比例的侵权复制行为将影响侵权责任的确定。 2.首先,杭州某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前述被诉侵权软件中的代码文件是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或者来源于开源软件等而与权利软件
发布时间:2024.01.22 -
“爱马仕主题公寓”商标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根据爱马仕国际提供的历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4/15/26,无法证明爱马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爱马仕(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爱马仕国际。2.关于被上诉人商标受保护情况认定事实不清。涉案有关部门的部分文书内容不应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3.关于被诉侵权行为事实认定事实不清。二、原审法院认定涉案第1636601号爱马仕构成驰名商标,明显缺乏证据支持。1.原审判决中将第
发布时间:2023.11.17 -
“周六福”商标侵权案二审降低赔偿额为500万元
商标及其中的“周六福”文字具有显著识别性;而丰隆公司、弘艺珠宝商行招揽加盟商的行为,是在明知香港周六福超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涉嫌攀附知名商标的前提下进行的。 综合商标注册类别、许可范围,以及香港周六福及其代理商、加盟商对“周六福”字样的使用方式等情况,一审法院认定,香港周六福、丰隆公司、弘艺珠宝商行构成商标侵权,且三被告之间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572家加盟店、每店6万元
发布时间: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