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侵权
-
“翁壶”vs“匋壶” 紫砂壶著作权侵权案
案件快递 2021年6月7日,宜兴市民沈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自己的紫砂壶作品照片,并于2023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作品/制品名称为“遗匋系列1”。后来,沈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一家宜兴紫砂行网店出售的“素翁壶”和“贴花翁壶”无论是整体外形还是局部细节,均与他的遗匋作品高度一致,且整体壶形可以说完全一样。沈某一气之下将该紫砂行诉至宜兴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金10万元。 审理中,原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
原创包装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是生产商,客户自己找设计师设计了包装,我们与客户签订一个原创协议,说明包装为原创,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赔偿由客户自己承担。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解答:...
发布时间:2024.06.11 -
桔子酒店vs橘子酒店
知名度。赵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桔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桔子酒店的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严重侵害了其商标权。遂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 灞桥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系“桔子酒店”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目前在有效期内,故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在其经营的民宿内入口玻璃门及大厅墙面装饰上显著使用“桔子酒店”字样;同时
发布时间:2024.04.03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界限
一、问题引出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时,与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一样,理论上将产生两种不同功能的法律救济产物,即知识产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1] 如果说以绝对权属性作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请求权之行权目的,单纯是为去除受损权利上附着的不利负担,使其回复到侵害前之圆满状态的话,那么损害赔偿请求权实现弥补损害的前提,则是必须遵循传统的侵权要件构成,即满足违法加害行为、损害事实确定、彼此间具有因果
发布时间:2024.06.04 -
商业标识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 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应结合被诉侵权标识的具体使用形式及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态度进行综合判断。将以企业名称为表现形式的商业标识使用在惯常使用商标的位置和场合,并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商标性使用并构成商标侵权;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自身字号使用,并从事相关经营行为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案证据足以认定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明显
发布时间:2024.04.29 -
碰瓷“国窖”白酒,被判赔10万元
”(以下简称:浩森商行)内销售假冒“国窖1573”白酒, 同年12月12日,泸州老窖公司派员在该店铺内购买了六瓶“国窖1573”白酒,并向户某支付费用5580元,并经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公证。后泸州老窖公司专业打假鉴定人员对上述白酒进行鉴定,认定在户某店内购买的“国窖1573”白酒非泸州老窖公司生产,系侵权产品。浩森商行已于2022年5月23日注销,户某为该店注销前经营者。 泸州老窖公司认为,户某
发布时间:2024.05.11 -
“椰林AA”商标侵权 被判赔244万元
“AA椰林”“椰林AA”,傻傻分不清。二者仅文字顺序不同,却是两家不同的火锅连锁店。AA椰林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椰林A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近日,广东深圳中院通报了该起案件判决结果。 AA椰林公司等为知名火锅连锁企业,经授权为“AA椰林”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8年,椰林AA公司及其分公司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及同类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椰林AA”标识,仅
发布时间:2024.06.03 -
商标侵权的归责原则及相关侵权责任的承担
分公司,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帽”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8日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涉案权利商标注册人变更为阿玛尼公司。 2017年,阿玛尼分公司以排他许可方式授权阿玛尼公司使用包括涉案权利商标在内的共41个商标,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并授予阿玛尼公司在中国境内与阿玛尼分公司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或实施其他维权行动的权利。 2017年6月,阿玛尼公司、阿玛尼分公司将丽衣天下公司、斓峰轩
发布时间:2024.08.19 -
“黄石佬”遇上“黄佦佬”商标侵权案
原标题:以案说法 | 摆摊卖土豆片,说我侵犯知识产权? “最好吃的土豆片,酱料绝绝子,武汉小吃一条街必吃榜NO.1!” 当“黄石佬”遇上“黄佦佬”,街边摊贩卖小吃黄石土豆片也能侵犯知识产权?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科学城法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律师费、公证费等共计1.5万元。 赵某在武汉某小吃一条街经营黄石土豆片小吃生意,经过多年的经营,他的商铺
发布时间:2024.07.25 -
“农耕记”商标侵权案
原标题: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农耕记”标识作为店铺招牌构成侵权,法院判赔! 基本案情 深圳某公司成立于2017年,并于2020年申请获得了“农耕记”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至2030年9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43类: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餐厅;饭店;餐馆等。原告将上述商标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使得该品牌能够在众多餐饮品牌中脱颖而出,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经过多年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