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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平行进口与权利用尽:基于个案的检视与探讨
一、案情简介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三夫公司)为第G1167958A号“”商标、第29261273号“”商标、第4700530号“”商标、第7859776号“XBIONIC”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原告江苏三夫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三夫公司)系北京三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北京三夫公司授权有权在运动服装、鞋帽等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标并以其自身名义单独处理关于上述商标的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24.11.22 -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破解专利侵权案件难题
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这份将在4月1日正式实施的司法解释共计三十一条,主要涉及权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标准实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额计算、专利无效对侵权诉讼的影响等专利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间接侵权如何裁定? 《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6.03.24 -
评苏州罗普斯金公司与江西桃园公司等侵犯专利权案
对案外人提出的宣告请求上述专利权无效,经审查后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2007年1月31日,罗普斯金公司发现西安市未央区英海装饰材料经营部(张海军为业主)销售侵权产品后,于2007年1月31日向西安市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西安市公证处遂对张海军的销售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罗普斯金公司认为,张海军销售的由桃园公司制造的仿冒专利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桃园
发布时间:2008.02.22 -
评苏州罗普斯金公司与江西桃园公司等侵犯专利权案
对案外人提出的宣告请求上述专利权无效,经审查后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2007年1月31日,罗普斯金公司发现西安市未央区英海装饰材料经营部(张海军为业主)销售侵权产品后,于2007年1月31日向西安市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西安市公证处遂对张海军的销售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罗普斯金公司认为,张海军销售的由桃园公司制造的仿冒专利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桃园
发布时间:2008.02.22 -
网络服务商请求适用“避风港规则”被驳
北京智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智珠网络公司)因旗下网站擅自传播《后宫甄嬛传》电子书,被该书数字版权专有使用人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文在线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损失16.45万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适用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认定智珠网络公司构成教唆侵权,判其赔偿中文在线公司4万余元。据悉,该案系北京市首例网站被判教唆侵权的案例
发布时间:2013.05.21 -
成都公诉全国首例涉外网络漫画侵权案
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温江区检察院近日就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的叶某某、江某某、胡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向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起刑事案件是全国首例网络漫画侵权案。 四川省版权局、省公安厅和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成立专案组执法、立案侦查,成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交由温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即,该院指派资深检察官办理此案,通过研究《世界版权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国
发布时间:2016.03.09 -
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的理解与适用
。 再次,是更好地促进确权程序与侵权纠纷审理程序的衔接。无效宣告程序通常与专利侵权纠纷相关联,经过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专利权利要求的效力及其保护范围应当有了清楚的答案,权利要求的效力与边界应当更加清楚、明确。对于正在审理的侵权案件而言,权利要求的稳定固然重要,但脉络清晰的修改预期以及权利要求体系的一贯性,对于侵权案件的审理预期同样重要。如果权利要求在修改的基础上被维持有效,则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应
发布时间:2017.11.07 -
从搜狗诉百度案看互联网软件专利保护
作者:刘晓春 夏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一、搜狗诉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系列案概况 搜狗与百度输入法软件专利侵权纠纷自起诉之日起,就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大事件,其间几经起伏,一直在公众视野中广受关注。2015年10月,搜狗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百度输入法侵犯了其8项专利,要求赔偿8000万元。11月,搜狗再次起诉,声称百度输入法侵犯其9项专利,并提出1.8亿元的赔偿请求。这起专利诉讼
发布时间:2017.10.13 -
专利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竞合时适用不同标准?
。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又以乙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终审认为,该案是不正当竞争诉讼,比对的方法应当采用隔离比对法,从普通消费者角度进行判断
发布时间:2016.02.23 -
专利侵权案件中功能性特征的识别及保护范围的确定
【裁判要旨】 功能性特征的识别及其保护范围的确定一直是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难点。本案即系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专利功能性特征保护范围的典型案例。本案判决的突出意义在于,囿于举证限制,在功能性表述特征应否识别为功能性特征或其例外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下,虽根据举证规则认定该功能性表述特征为功能性特征,但创造性地运用专利申请日前权利人申请的关联专利来解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关联专利所涉相同或类似功能性特征所披露的
发布时间: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