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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南国”对簿公堂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起诉称,其系“海派小南国”“王氏小南国”“上海小南国”“小南国”等多件商标的权利人,公司旗下的“小南国”品牌经过多年运营,不仅在多地开设了分店,还获得了诸多社会荣誉。经调查,桂林小南国在经营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与融怡公司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此举不但弱化了融怡公司与系列商标的特定联系性、唯一指向性,还导致融怡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及商誉受损,桂林小南国的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
发布时间:2023.06.06 -
被诉侵权人提出现有技术抗辩的依据应具有合法性案民事再审裁定书
莘公司的诉讼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四)一审法院以专利申请日前的三次交货行为,认定货交承运人时即完成了销售环节,依此推定构成了在先公开,从而认定不构成侵权。但二审法院则以货交承运公司是否遮挡构成物理上的公开为由,认定不构成公开,这是对一审判决的曲解。请求依法再审改判,维持一审判决。 本院经审查认为,对于法瑞纳公司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能否成立问题,根据环莘公司与法瑞纳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的
发布时间:2023.07.10 -
两家铝材企业因商标纠纷对簿公堂
铝是日常生活中应用场景非常广泛的金属,比如易拉罐、门窗框架、汽车车架等。多元应用场景意味着居高不下的市场需求,也正因如此,在铝材市场中知识产权纠纷并不罕见。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针对一起涉及“坚美”品牌铝材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江西晶科铝业有限公司(下称晶科铝业)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争中国建筑铝型材首选”的说法进行虚假宣传,并且标注与广东坚美
发布时间:2023.09.18 -
美法官推翻1.76亿美元判决 认定梯瓦制药涉案专利无效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路透社获悉,制药商礼来公司周二说服马萨诸塞州一名联邦法官推翻了陪审团在去年11月对梯瓦制药(Teva)诉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专利侵权案的判决,该判决认定礼来公司的偏头痛药物Emgality侵犯了梯瓦公司竞争药物Ajovy的三项专利,要求其向梯瓦制药公司支付1.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9亿元)赔偿金。 据了解,礼来制药公司于1876年5月
发布时间:2023.09.28 -
“飞科”起诉“飞科”构成不正当竞争
。 2022年10月,他的公司被告上法庭,原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诉求是,确认原告所拥有的“飞科”与“FLYCO飞科”商标为驰名商标,要求东莞飞科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权威媒体发表声明并赔偿损失50万元。 马先生表示,他成立的是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飞科智能”只是个企业字号,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只有销售没有研发和生产,加上一直没有正常运作,也没有盈利。而在公司收到起诉状后,就立即下架了产品
发布时间:2023.07.06 -
公众账号名称与注册商标重名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1. 公众账号名称与注册商标重名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应以公众号主体对公众账号名称的使用是否容易导致公众混淆为判断标准。 2. 公众账号命名唯一性规则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对相关网络用户具有约束力。 3. 在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人在先注册微信公众号已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下,被告根据公众平台的命名唯一性规则,对原告的侵权投诉审核未予通过
发布时间:2023.06.27 -
米兔诉小米“反向混淆”案二审改判不侵权
,是对商标专用权的实质性损害,而专用权以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一审法院在认定不产生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将汇森公司在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外可能将注册商标进行市场拓展这一不确定性事实作为判断反向混淆的重要考量因素,无异于在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外不适当扩大商标专用权的适用空间,与反向混淆侵权本质相悖,遂改判。
发布时间:2023.07.05 -
“无印良品”商标纠纷又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的“MUJI”“無印良品”等全部商标,并授权无印良品上海公司以自身名义就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侵犯良品计画商标专用权及其他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一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以维护良品计画的合法权益,授权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授权书》经过日本国外务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的公证认证。解放日报、第一财经周刊、晨报、云观察等多家报社和杂志有关于无印良品品牌及店铺
发布时间:2023.08.09 -
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侵害著作权问题的探讨
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用户之间,对于其他人一般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二者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使用、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等的约定,对于其他人也不具有约束力。 从互联网演进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在互联网1.0时代,一些网站运营者自主创建网页、自主生产网络信息内容,然后通过网站网页统一向网络用户提供相同的网络信息内容。网络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网站网页,可以根据其个人需求
发布时间:2023.10.07 -
搜索关键词隐性使用他人商标不宜作侵权认定
摘要:在竞价排名推广模式中将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隐性使用的行为不属于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该行为并没有越过合法竞争的正当性边界,以当下互联网一般使用者的注意力来看不会构成混淆,商标所有人交易机会的减损小于社会整体利益填补,总体上该种行为有利于市场竞争,不正当竞争法对此应当保持谦抑原则,为市场竞争保留更具活力的发展空间。 竞价排名是一种网络推广方式,广告主向搜索平台提供自身选定
发布时间: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