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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似乎对于如何审理网络通信领域中的专利侵权案件,仍然保持着审慎而克制的态度。网络通信领域技术的复杂性导致该领域下的侵权案例的情形复杂多变,腾达案中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能扩展适用、如何扩展适用仍是亟待司法实践解决的问题。据此,本文拟从腾达案再次展开分析,结合相关案例,探索“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规则的认定逻辑与内涵,并尝试就如何在其他多主体专利侵权情形中适用该规则提出一些思考。 二 “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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