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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订应着眼于“质”的提升
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综合工程,要见成效,显非一日之功。笔者认为,首要任务还是修订和完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修订千头万绪,明确修法目标是第一要务。 首先,要充分认识著作权法的复杂性。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中最为复杂的一部法律。知识产权各单行法的起草工作,均起步于1979年。商标法和专利法相继于1982年和1984年颁布
发布时间:2017.11.02 -
版权侵权官司的适格原告怎么定、都有谁?
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 著作权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中国共有五家:文著协、音著协、摄著协、影著协、音集协)行使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下面,我们以吴颂今老师(笔名颂今,广东音乐家,原创音乐作品5000余首)享有词、曲著作权的作品《情哥去南方
发布时间:2016.09.13 -
欧盟新著作权法实施,法媒维权指向Google
据法新社10月24日报道,由于谷歌(Google)拒绝为在搜寻结果呈现报导内容向新闻从业者付费,违反了当天开始正式实施的欧盟新著作权法,法国数十家全国性、地区性及地方报纸组成的综合报导联盟(APIG)率先拿这家美国互联网巨擘开刀,表示将向国内竞争监管单位提起指控,并向法国政府施压,要求其对谷歌采取惩治措施。 今年夏天颁布的欧盟新著作权法确立了“邻接权”(droit voisin)的保护机制,这项
发布时间:2019.10.29 -
对著作权滥用的解析与反滥用条款的质疑
作者 | 陶乾 中国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 副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新增了对禁止权利滥用的规定。然而,对于著作权法视域下的权利滥用的内涵、判断要件和情形,以及其与反垄断法下的知识产权滥用的关系等问题,目前仍存在诸多疑问,这导致了知识产权界对上述拟定条款的合理性产生疑问。本文旨在于厘清上述疑问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法对著作权滥用
发布时间:2020.06.15 -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著作权滥用承担行政责任条款的不当性
作者 |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0年4月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最引人注目的修改之一就是第4条增加“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作品的正常传播”,并在第50条为这种原则性规定“武装”了执法工具,即“滥用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扰乱传播秩序的,由著作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
发布时间:2020.06.15 -
从行政执法视角看著作权法修改
作者| 杨勇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 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二次审议稿)将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第五十三条。对比修改前后的法条内容,可以看到立法精神和法律制度的设计均有实质性变更,在著作权行政部门的行政责任、惩戒手段、处罚力度等方面也有重大变化。不过笔者认为,若上述修改后的条款通过实施,可能会出现处罚裁量不当、有违“过罚相当”原则等
发布时间:2020.11.11 -
著作权法修改加大侵权惩治力度 拟规定法定赔偿数额下限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史竞男、白阳)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1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了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的规定。 今年4月和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和二次审议,引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等。 针对草案二审稿,有的部门提出,为了加大对
发布时间:2020.11.11 -
略谈著作权法修改中广播权的修改
普遍认为网络转播不属于“转播”的范围,从而导致广播电台、电视台无法控制网络转播行为,这也引起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很大意见。这次著作权法修改,通过广播权定义的修改解决了上述问题。 二、原广播权条款的分析及其关键点 不过,关于转播的问题,也有观点认为,我国著作权法的原规定已经包含了转播包括网络转播的意思,因此如果是为了规制网络转播行为的话,并无需对此进行修改。其理由是,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广播权包括有线传播
发布时间:2020.11.27 -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内容 及价值考量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59票赞成、1票弃权、1票反对的结果,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正式公布了修改决定。修改决定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本文就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过程、重点内容以及价值考量作概括介绍。 一、修改著作权法的背景和过程 修改前的著作权法于1990年
发布时间:2021.03.01 -
“法定许可”获酬保障机制亟待完善
作者 | 张洪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五种“法定许可”情形,即报刊转载、教科书选用作品、广电组织播放作品和录音制品等情况下,不需要经过权利人许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这是为了满足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而对权利人进行的限制。但是,自1990年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以来,无论是著作权法,还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权利人的“法定许可”获得报酬权都没有规定救济保障机制,或者没有
发布时间: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