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业秘密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以苏州现状为蓝本
的条款相对模糊,研究者对于非遗传承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多有研究,如充分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以商标权保护手工制品和传统技艺,以专利权保护传统科技类非遗,以商业秘密保护祖传配方和绝活等。但是,上述保护路径更多地着眼于作为公共物品的非遗。非遗传承的困境之一是自身知识产权维护和保障困难,而这一困难并不仅仅在于对非遗知识产权的前期审定和认定(公共属性),更在于如何在后期的非遗实践和发展中关注其中的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6 -
从修法角度看商业秘密的界定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修订草案送审稿),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本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内容涉及很广。笔者认为,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九条的修改值得关注,因为其修改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发布时间:2016.03.23 -
当前电子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及前瞻
2015年,我国电子游戏玩家数量达到5.34亿,电子游戏市场销售收入超过1400亿人民币,增幅达22.9%。其中,自主研发网络游戏市场销售收入为986.7亿,增幅为35.8%。这些数据说明了电子游戏市场的巨大空间。在目前的实务中,电子游戏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拆分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但是,随着电子游戏技术的提高、“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电子游戏直播的兴起,也给电子游戏
发布时间:2016.05.18 -
从修法角度看商业秘密的界定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修订草案送审稿),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本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内容涉及很广。笔者认为,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九条的修改值得关注,因为其修改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发布时间:2016.03.23 -
数字时代德国专利法的修订新动态述评
的主要亮点是:紧密协调民事法院侵权诉讼和联邦专利法院无效程序的同步;进一步澄清停止侵权请求权中比例原则的适用;在专利纠纷中适用《德国商业秘密法》相应规则等。这反映了其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价值取向乃至规则方面的微妙且重要的变化。我国在进入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的科技强国的关键时刻,也对专利法进行了一轮新的修正和实践,适时分享借鉴德国在数字经济时代专利法的相应尝试和经验,不无益处。 几乎与迈入
发布时间:2021.07.22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性问题研讨会综述
侵权人所获利益作为赔偿标准,则需要梳理清楚因果关系,否则,应当采用先弥补侵权损失,再考虑侵权人获利的计算方法。 彭学龙教授总结认为,从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功能出发,商标反向混淆应该是一种商标侵权的形式,但是不是常规的商标侵权方式,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应当特别谨慎。其次,在讨论侵权损失时,应当特别注意,商标反向混淆损失不应当成为企业不当利益的工具。 四、围绕商业秘密临时禁令适用的条件、保护令制度的确立与
发布时间:2016.11.14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于没有实质上“额头流汗”,因此同样构成侵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失败的数据也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要求使用该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提升竞争优势。这种利益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经济价值,具体表现为有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绩效、降低成本和费用。一般而言,具有价值性的商业信息同时也具有实用性,但是,在某些情形中,一些表面上不能直接实施应用的方案和技术,却同样耗费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于没有实质上“额头流汗”,因此同样构成侵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失败的数据也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要求使用该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提升竞争优势。这种利益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经济价值,具体表现为有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绩效、降低成本和费用。一般而言,具有价值性的商业信息同时也具有实用性,但是,在某些情形中,一些表面上不能直接实施应用的方案和技术,却同样耗费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于没有实质上“额头流汗”,因此同样构成侵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失败的数据也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要求使用该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提升竞争优势。这种利益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经济价值,具体表现为有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绩效、降低成本和费用。一般而言,具有价值性的商业信息同时也具有实用性,但是,在某些情形中,一些表面上不能直接实施应用的方案和技术,却同样耗费
发布时间:2017.01.18 -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对修法过程中诸多建议进行反思。比如,反法2017修订草案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条款时,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对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吊销其执照。当时觉得这么规定把反法的触角伸得太远,逾越了反法的适用空间,理应由这方面的特别法比如会计法和律师法规范。那么,如今时过(一般条)款变,假若会
发布时间:201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