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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调查”来势汹汹,中国钢铁行业如何渡过难关?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1条④,合谋操纵价格、控制产量及出口量。中国钢铁企业通过行业联盟—中国钢铁协会,共享成本及容量信息,共谋控制原料输入价格,管制生产及钢铁产品价格,出口到美国。认为中国钢铁协会就是垄断组织。 2、盗用商业秘密。申请书指出,2011年1月,中国政府入侵了美国钢铁公司的计算机及设备,盗取了生产特定碳素钢和合金钢产品的专有技术,之后该专有技术在中国钢铁行业内部共享。 3、中国钢铁企业通过
发布时间:2016.05.09 -
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证据的进一步完善,发现被告人涉嫌的多起犯罪事实,最终刘竹丽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该案在侦查中发现的另两名同案犯王进发、孙洪强分别被判处刑罚,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典型案例九:福建宁德市张五堂、钟开富侵犯商业秘密案 一、案件事实 被告人张五堂、钟开富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系校友,先后供职于福建省宁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德时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
发布时间:2018.05.04 -
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亲本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便构成侵权,该案一审判决侵权赔偿数额高达近五千万,巨额赔偿数额已经引起了理论界、实务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二审在省法院主持下,双方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纠纷。 二、新乡恒基公司与某市化工公司、某省化工公司及梁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新乡恒基公司从2006年开始投入巨资,聘请多位专家研发了乙腈、乙炔法合成2-甲基吡啶的连续化生产技术,该技术的应用,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降低了
发布时间:2018.05.04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亮点问题评析
随着信息通讯的快速发展,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传送、扩散他人商业秘密变得越来越容易,对企业商业秘密造成巨大威胁。为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修改,修改内容均与商业秘密有关,包括扩大商业秘密的范围、细化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进一步明晰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此外,还提高了赔偿额并增加恶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使
发布时间:2019.05.22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条件
被控侵权产品相比除了面积小之外,有很多一致之处,被控侵权产品的布图设计与深圳隆升威公司VL807芯片的布图设计具有同一性。公安机关委托评估,被告人的行为造成深圳隆升威公司84.3334万元的技术研发损失。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15日作出(2010)深宝法刑初字第35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许某、胡某、吴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相应刑罚和罚金。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三被告人未提出
发布时间:2019.05.08 -
金驼公司与凯隆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金驼公司申请再审称, 请求本院撤销二审判决;改判一审判决,判令二被申请人连带赔偿上诉人损失人民币792000元;谭勇赔偿工资损失43082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阶段全部诉讼费用。主要事实和理由:1、凯隆公司、谭勇的行为侵犯了金驼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二审判决对此认定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应当
发布时间:2019.05.16 -
应对配方泄密须有周全之策
品牌方的真实配方,此类新闻的出现无疑已经反映出了餐饮企业以商业秘密对配方进行管理的脆弱性。在餐饮行业特别是奶茶饮品行业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接触配方的工作人员数量众多、流动性强,一旦疏于商业秘密管理就极易出现配方泄密的可能,这对于那些企图仰仗“一招鲜吃遍天”的餐饮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大打击。 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配方泄密,餐饮企业须提前备好周全之策。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对
发布时间:2019.08.12 -
海能达VS摩托罗拉:通信巨头相争,知识产权角力
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能达)发布公告称,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下称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对海能达及全资子公司海能达美国公司、美西公司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有限公司(下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纠纷案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及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
发布时间:2020.02.27 -
单位及个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裁判要旨】 1.将公知技术原理、技术方法用于具体生产,形成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的独特技术工艺,且权利人对相关技术工艺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可以构成商业秘密。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并非法披露、使用权利人特有技术工艺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在被害单位的损失或者被告人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涉案技术的许可价值可以作为确定被害单位损失的依据。 案件信息 一审:泰州中院
发布时间:2020.07.16 -
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及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两项司法解释将于2020年9月12日施行。 据了解,出台上述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特别是对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的司法保护,保护创新创造,鼓励正当竞争,积极回应社会
发布时间: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