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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不成熟、层次低或显而易见”。此后,各国著作权理论和实践都摒弃了“额头出汗”原则,这一原则从此更多的是以负面的形象出现在各种理论和教科书中。 然而,笔者发现,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除了著作权法,其他的各法在成果保护逻辑上都遵循或者暗合“额头出汗”原则,即研发者可以基于自己的单纯劳动而取得相应的智力成果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具体展开分析。 商标法:在先使用商标 现行商标法的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不成熟、层次低或显而易见”。此后,各国著作权理论和实践都摒弃了“额头出汗”原则,这一原则从此更多的是以负面的形象出现在各种理论和教科书中。 然而,笔者发现,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除了著作权法,其他的各法在成果保护逻辑上都遵循或者暗合“额头出汗”原则,即研发者可以基于自己的单纯劳动而取得相应的智力成果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具体展开分析。 商标法:在先使用商标 现行商标法的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
发布时间:2017.01.18 -
关联性要素与地理标志法的构造
保护的规定也没有平息这些争议,WTO各成员之地理标志保护立法呈现形态各异、百花齐放的态势,出现了专门法保护、商标法保护、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假冒诉讼保护等不同模式,其制度安排的复杂性、多样性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难以比拟的。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对地理标志的研究还缺乏对自身要素的系统分析和基于法理逻辑的内在理论构建,大多表现为从外部视角对地理标志问题的审视,局限于对具体表象问题的散点式
发布时间:2019.01.18 -
《刀塔传奇》侵权案尘埃落定,将更名为《小冰冰传奇》
原玩家的心,还需观察后续表现。 事件回顾: 2015年3月23日,暴雪在台北地方法院起诉《刀塔传奇》侵犯《魔兽世界》和《魔兽争霸》的著作权和商标。同年5月,DOTA2开发商Valve威尔乌集团(美国)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刀塔传奇》的开发运营商中清龙图公司和莉莉丝公司,索赔3100万元人民币,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案。6月,暴雪娱乐作为该诉讼第三人加入。 面对暴雪、Valve的起诉
发布时间:2016.05.16 -
“独家经销商”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
提要:特威盾门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特威盾公司)仅具有在中国独家销售SILVELOX S. P. A所生产的产品的权利。由《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知,这种由SILVELOX S. P. A“任命”、由特威盾司负责在中国领域内“独家经销”由SILVELOX S. P. A所生产的产品的行为,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许可使用行为。因此,特威盾公司并非“SILVELOX”商标的许可
发布时间:2018.05.02 -
与“非商标的使用”抗辩事由相关的抗辩事由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侵权案件中,被告如果不能就原告权属异议成功实现“釜底抽薪”,那么,不侵权抗辩则将成为被告背水一战的“主战场”。具体到商标侵权案件,被告采取的不侵权抗辩策略主要有“非商标性使用”“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合理使用”“正当使用”“权利用尽”“在先使用”“商标不近似”“商品不类似”“不构成混淆及混淆的可能性”以及“已经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等。上述不侵权抗辩事由有时
发布时间:2016.11.02 -
服装设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只有极少一部分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名牌,所以专利法应当在保护众多外观设计的同时,尤其考虑畅销品牌的保护,这样才能使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发挥是实实在在的效用。 4.企业服装设计者应积极为其设计的产品注册商标。 相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商标的保护年限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无限延长、续展10年,100年甚至更长。另外,对于许多服装企业而言,商标是其自身的无形资产,同时也是现代市场营销中最
发布时间:2016.04.08 -
游离在知识产权边缘的“科技成果权”
? 笔者注意到,《民法通则》规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包含在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中,从条文所列顺序可见,法律在首先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之后,才在该节最后一条,即第97条中对公民的发现权以及发明、其他科技成果分两款作出了规定。因此,从立法逻辑判断,科技成果权是区别于著作权、专利、商标等这些有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权利。实际上,如果科技成果能满足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将科技成果所形成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02.27 -
与“非商标的使用”抗辩事由相关的抗辩事由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侵权案件中,被告如果不能就原告权属异议成功实现“釜底抽薪”,那么,不侵权抗辩则将成为被告背水一战的“主战场”。具体到商标侵权案件,被告采取的不侵权抗辩策略主要有“非商标性使用”“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合理使用”“正当使用”“权利用尽”“在先使用”“商标不近似”“商品不类似”“不构成混淆及混淆的可能性”以及“已经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等。上述不侵权抗辩事由有时
发布时间:2016.11.02 -
游离在知识产权边缘的“科技成果权”
? 笔者注意到,《民法通则》规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包含在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中,从条文所列顺序可见,法律在首先规定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之后,才在该节最后一条,即第97条中对公民的发现权以及发明、其他科技成果分两款作出了规定。因此,从立法逻辑判断,科技成果权是区别于著作权、专利、商标等这些有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权利。实际上,如果科技成果能满足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将科技成果所形成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