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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应当慎重,以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 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启航学校经注册登记依法获得企业名称权。2001年10月18日,贵阳市云岩区启航英语培训学校(以下简称贵州启航学校)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985953号“启航学校Qihang School”(以下简称涉案商标),并于2003年4月7日被核准注册。在涉案商标的申请日前,经过广泛、大量的宣传和使用,启航学校的企业名称以及“启航”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就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创公司的主要股东苏某被启航
发布时间:2018.03.01 -
2017年广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是不公平的。 3、克洛克斯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集轮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7)粤0191民初58号] 【当事人】 原告:克洛克斯有限公司(CROCS,INC.) 被告:广州市集轮贸易有限公司、胡卓勇、赵本洋 【案情与裁判】 克洛克斯有限公司是G873725号“CROCS”及第8587990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告广州市集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轮公司)申报
发布时间:2018.04.28 -
南非专家探讨与知名人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就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这件事来讲,社会名流确实做出了不少贡献。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名人会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使用,而且当他们卷入某些法律纠纷时,这些纠纷往往会成为各类新闻报道的焦点。而这些名流会将知识产权置于首要地位的原因同样也很简单,因为他们很清楚其可以利用这些知识产权来大幅提高自己的财富。 社会名流获取财富的其中一个途径就是为自己的名字、昵称、签名、形象以及口头禅等注册相应的商标
发布时间:2018.06.25 -
“黑猫警长”商标申请被驳回,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不服诉至法院
“啊哈啊 黑猫警长 啊哈啊 黑猫警长 森林公民向你致敬 向你致敬 向你致敬”……《黑猫警长》是中国最早的动画系列片之一,自1984年播出以来,一直受到广大观众,尤其是少年儿童们的喜爱,成为80、90后们的美好记忆。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黑猫警长”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诉争商标 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于2018年6月16日申请注册第
发布时间:2019.10.31 -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在判断一件商标是否系以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时,应考量哪些因素?在小米卫浴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卫浴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公司)围绕4件“MIUI”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小米卫浴公司与王某某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
发布时间:2020.08.18 -
“施耐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11.25 -
擅用“三一”商标及字号,判赔三百万!
相信大家对重型机械领域的“三一”不会太陌生,其作为我国驰名商标及知名企业字号,在工程建设领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那擅自把“三一”用到自己的企业字号和商标中有什么后果呢,下面这个案例告诉你。 案情简介 原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重型机械制造企业,依法享有第7类“挖掘机”等商品上的“三一”商标以及第11类“汽灯、车辆灯”等商品上的“三一”、“新三一”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20.08.03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
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发布时间:2016.06.21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正式起诉唐德影视,保护《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
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经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据了解,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
发布时间:2017.05.19 -
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宣判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2日,对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优酷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优酷”商标的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并变更公司字号“优酷”、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五十万元。至此,互联网金融领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一审落锤。(正文后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基本案情: 合一网络技术(北京
发布时间: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