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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IEMENS”遇见“SIEIVIENS”,西门子公司闹到了法院!
深圳欧帝公司)、福州中山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福州中山西门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海田永明照明电器经销部(下称海田电器经销部)、张某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上述被告生产、销售带有“SIEIVIENS”标识的商品等行为侵犯了西门子公司就“SIEMENS”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其中,深圳欧帝公司及张某共同赔偿130万元,海田电器经销部赔偿6万元。 在业
发布时间:2020.10.19 -
销售假冒飞天茅台酒,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月19日上午9:40,贵阳中院以远程开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谯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因处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庭审的被告人谯某某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审判长及一名审判员、公诉人在贵阳中院法庭,主审法官(承办人因近期从湖北等病例超过100例疫区返回,目前正在居家隔离。)在自己家中。被告人谯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谯某某犯销售
发布时间:2020.02.21 -
涉“雪花”啤酒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
涉“雪花”啤酒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 一审案号:(2018)浙0502行初145号 二审案号:(2019)浙05行终67号 裁判要旨 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虽然针对的是产品销售者,未直接针对生产者,但由于处罚内容与生产者的公平竞争权益相关,故应当认为生产者与该行政处罚有利害关系,可以赋予其对该行政处罚享有行政诉权; 行政诉讼的原告将与他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设计申请为外观设计专利,并以此作为
发布时间:2020.08.24 -
北京五八公司与安又心公司、慧贤公司、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五八公司向本院
发布时间:2022.03.14 -
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十)|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刑初102号 【简要案情】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赛某某雇佣齐某某(另案处理)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非法从事种子生产、销售。赛某某从甘肃等地购买玉米种子,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齐某某等人用赛某某所购不同品牌的玉米种子包装袋分装后,分别销往河南、山东、安徽、湖北等地。2019年2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9.08 -
恶意抢注商标的“受让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知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南京元贝公司并不享有在手机应用市场上架运营的软件中使用“元贝”“元贝驾考”字样的在先权利,西安元贝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南京元贝公司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使用“元贝”“元贝驾考”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本案应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南京元贝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2024.04.30 -
漫谈“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在知识产权中的应用
经济损失 1.5 万元。一审判决后,薛某和燕某均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接触加实质性相似”在版权法中的运用。事实上,笔者发现,“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推定思维,在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以下逐一展开分析。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思维对专利法的影响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推定方法在专利法上主要体现在对于涉及
发布时间:2017.08.08 -
从驰名商标侵权案件中看商标功能与商标使用的联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邓卓 罗素云) 【案号】 (2015)京知民初字第1944号案件 【裁判要旨】 由于传统商标制度是以“禁止混淆”理论搭建的,商标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传统混淆理论认为无混淆时,无侵害,不保护,认为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于识别来源”的使用行为是认定侵权的前提。但驰名商标不仅具有普通商标的识别来源功能,还因自身显著性和良好声誉具备了广告功能,在此
发布时间:2017.01.04 -
不具有显著特征的“非遗”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
(作者:吴园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号】 (2015)京知行初字第3581号 (2016)京行终1479号 【裁判要旨】 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名称能否核准注册为商标,考察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缺乏显著特征的“非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非遗”的传承者可继续使用该标志。 【案情介绍】 “汤瓶八诊”即头诊、面诊、耳诊、手诊、足诊、骨诊、脉诊、气诊八种诊疗方法,是源自阿拉伯末梢
发布时间:2016.09.18 -
关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七条及五十九条的适用
(作者:余晖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微信商标案、非诚勿扰商标案的判决引发了IP界的网络狂欢,与之相关的文章点击量动辄几千上万,感觉人人都能在商标领域指点江山,同行们均感叹压力山大。其实这很正常,穿这个牌子的衣服、吃那个牌子的食品、坐什么车、住谁开发的房,这些日常选择都需要与某些具体的商标相联系,这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表达式。市场的差异化是商标产生的源动力和存在的
发布时间: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