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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行为人主观恶意的认定规则
裁判要旨 侵权方使用的注册商标中含有原告的文字商标,即便处于有效期内,由于这些注册商标的取得本身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则该权利便不具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侵权方利用商标注册制度的强保护力度,在其多个注册商标被无效宣告前持续实施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侵权恶意,且获利巨大,具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要件。 基本案情 原告某时尚公司主营中高端女装的设计、推广及销售,系“地素”商标的所有人。被告某商行在淘宝店铺
发布时间:2024.05.22 -
惩罚性因素作为酌定损害赔偿数额考量因素的司法适用
关键词: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损害赔偿 惩罚性因素 裁判要旨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法定赔偿属于法律规定的计算赔偿数额最重要方式之一。司法适用法定赔偿方式酌定赔偿数额时,可将惩罚性因素作为酌定赔偿数额的考量情节。人民法院应将个案中的惩罚性因素作为采用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的参酌指标,通过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遏制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司法裁判应当围绕被诉侵权人主观故意、侵权
发布时间:2024.06.07 -
浅析《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之适用
显著性是商标法核心概念之一,相关标识是否具有显著性不仅决定着其能否作为商标获准注册,也是其能否发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关键要素。我国现行《商标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由于其难以从正面明确规定,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法几乎均未从正面加以界定,我国也不例外,纵观整部商标法、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文件,均未从正面给予“显著性”明确定义,而是以反向列举的方式将部分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发布时间:2024.04.10 -
真瓶装假茅台酒?真“刑”!
“国酒茅台,玉液之冠”,近年来,茅台酒受到不少消费者喜爱。面对如此商机有人却打起了“偷梁换柱”的歪主意。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多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对制假、销假全流程流水线式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其中,就有一起涉制假、销假茅台酒的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人大刘和小刘原本一起做买卖,合伙开了一家A烟酒超市。经营中,两人发现“暴富商机”,打起
发布时间:2024.04.10 -
“PUMA”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4.08.14 -
欧盟知识产权局驳回保时捷关于发动机加速声音商标的上诉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会维持了该机构商标部门早些时候的决定,即驳回保时捷(Porsche)注册由发动机加速声音组成的声音商标的申请。该标志在一审中被驳回,理由是其显著性不足。要达到注册所需的显著性水平,声音商标本身必须是商品原产地的指标,而不是产品功能或特征的某种表示。 在EUIPO首次驳回该商标申请后,保时捷基于多个理由提起了上诉,包括: 申请注册的声音序列令人难忘,并且是商业
发布时间:2024.10.14 -
1-800 Contacts关键词广告商标侵权案被驳回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Warby Parker说服美国纽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一项裁决,即其使用竞争对手的名称将搜索引擎用户重定向至其在线隐形眼镜商店的行为并未违反美国商标法。 法院表示,1-800 Contacts未能证明Warby Parker的关键词广告会误导潜在客户。 沃比·帕克(Warby Parker)的律师表示,公司对这一裁决“感到高兴”。1-800
发布时间:2024.10.09 -
美国奥委会起诉饮料公司侵犯奥运商标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美国奥委会和残奥委员会起诉运动饮料制造商Prime Hydration,指控后者以美国篮球队球员凯文·杜兰特(Kevin Durant)为主角的奥运主题广告侵犯了其商标权。据悉,该公司由YouTube名人洛根·保罗(Logan Paul)和KSI创立,。 这起诉讼于上周五在美国科罗拉多州联邦法院提起,距离2024年巴黎夏季奥运会开幕还有一周。该公司表示
发布时间:2024.07.23 -
谷歌人工智能系统“双子座”被诉侵犯商标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三,成立于2013年的人工智能公司Gemini Data在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起诉谷歌,指控后者的人工智能系统“Gemini”侵犯了其对“Gemini”的商标权,并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Gemini Data请求法院判决谷歌赔偿其金钱损失,并要求谷歌禁止继续使用“Gemini”这个名字。 该诉讼指控谷歌“故意和恶意”践踏Gemini Data的知识产权,选择
发布时间:2024.09.13 -
钉钉诉“钉钉冒菜”搭便车商标侵权案
01 钉钉商标被“搭便车” 2015年,某高新科技集团推出一款企业级智能移动办公平台——钉钉。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和某信息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研发并提供钉钉产品和服务的主体。 原告注册的第42类翅膀图形商标 2014年7月7日、2015年1月13日,该高新科技集团分别申请注册了第42类软件运营服务等类别“钉钉”商标(以下简称第42类“钉钉”文字商标)、第42类软件运营服务等类
发布时间: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