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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一起“高段位”益智积木著作权案
、以下简称东方教具公司)、上海雅讯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雅讯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在一审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二审还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30种模型作品著作权。 二审还提高了赔偿金额,按著作权法法定赔偿的上限顶格判决两被上诉人共同赔偿
发布时间:2019.09.29 -
如何区分视频游戏中的实用性与非实用性要素?
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审结,该案是国内首例涉及游戏地图的著作权侵权案,对于游戏作品的拆分性保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该案中,在就游戏地图缩略图是否属于作品的争议中,三被告辩称,《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在游戏中仅是供用户了解游戏位置的功能性视图,不构成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言下之意,游戏地图设计出于实用性功能的考量,其可版权性存疑。该案审理法院认为,《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反映出
发布时间:2019.10.22 -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版权应当如何定性?
苏州大学 李杨 从体育赛事转播纠纷来看,司法实践中权利人除考虑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保护体育赛事转播利益、通过广播组织权保护体育赛事信号等以获得分离式保护以外,更侧重以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作品定性为切入点,从整体上寻求对体育赛事转播利益的著作权保护。 就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而言,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因缺乏“固定性”“摄制”创作等要件而难以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0.01.09 -
判赔75万,全国首例涉微信截图生成软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日前,南山法院审结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是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 被告: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
发布时间:2020.04.07 -
从多家KTV诉音集协垄断案谈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反垄断争议的思考
作者 | 管育鹰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 近日,多家KTV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垄断一案引起各界关注。原告称其从第三方购买安装了点唱系统后,曾三次书面向音集协请求签订曲库作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但音集协要求与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约、而后者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导致签约始终无果;鉴于音集协在KTV使用的曲库作品中具有垄断地位、以补交以往年限使用费用等理由拒绝签约、拒绝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9 -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之争
作者 | 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为社会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技术发展与进步往往也会催生对现行法律制度的种种挑战。如伯尔尼公约时代并不存在交互式传播的互联网,卫星传输方兴未艾,对电影制作也只停留在录制这一种方式上,等等。时下,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得到普遍重视并被广泛使用,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也展开了激烈争论。 可版权性质疑 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质疑主要体现在
发布时间:2020.02.18 -
服装抄袭的著作权问题分析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北京金羽杰服装有限公司与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市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精神需求的提高,服装不再满足于遮身蔽体的原始功能,逐渐成为人们表达个性、追求审美的产物。由于服装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为了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喜好赢得
发布时间:2020.11.03 -
索赔额高达2050万余元!《芈月传》小说被指侵犯同名剧本著作权纠纷案终审判决……
侵犯同名剧本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说被指侵犯剧本著作权 据悉,2016年7月,花儿影视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称由蒋胜男创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中关村图书大厦销售的小说《芈月传》侵犯其对同名电视剧剧本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蒋胜男和浙江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芈月传》小说,判令蒋胜男和浙江文艺出版社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10.13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