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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制作者应享有“二次获酬权”
着录音制作者所付出的大量创造性劳动。 应然享有两权 目前,我国著作权立法中仅赋予录音制作者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四项权利,未赋予录音制作者兜底性质的权利,使其邻接权的范围远小于实际中录制音乐被公开传播的范围。客观上,广播、机械表演都是对录音制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实施行为的传播方可以从中牟取利益,录音制作者则会因录音制品被传播而遭受损失。因此,广播权、公开表演权等权利对于
发布时间:2019.09.29 -
《父母爱情》:安杰的画像属于安杰吗?
,将夏老师抓捕,并将夏老师的大部分画没收。为了给夏老师压惊和送行,老丁请夏老师喝酒,夏老师将一幅安杰的画像赠与老丁,老丁将画挂在自家房中。江德福得知后,携安杰来到老丁家把画像取走。老丁在门口阻拦称偷画无理,江德福回应“怎么会是偷那”“你没看看画的是谁”。 画中人是安杰,江德福、安杰可以取走画像吗? 一、谁享有画的著作权? 为鼓励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人们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
发布时间:2020.02.25 -
从“五环之歌”侵权案,谈著作权共有权利人单独维权问题
在多人共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多个权利人往往难以在诉讼前即对案件相关事宜完全达成一致,因而常常出现个别共有权人单独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该类型案件的处理方案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将以近期审结的“五环之歌”侵权案为例,具体分析著作权共有权利人单独维权情形下的司法处理方式及其合理性。 一、案例简介 《牡丹之歌》是1980年由乔羽作词、唐诃作曲、蒋大为演唱的歌曲,是电影《红牡丹
发布时间:2021.05.24 -
20余人复制发行他人公司游戏产品牟利获刑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20名被告人刑罚。 2018年年底,被告人段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商量合作开发《大话西游》网络游戏“私服”,并联系被告人陈某提供技术支持。后段某等6人共同出资从网上购买《大话西游》的人物、地图、宠物等素材资源发送给陈某,陈某又安排宋某等3人负责“私服”游戏的开发与维护、升级,并命名为《遮天西游》,段某等6人负责游戏的日常
发布时间:2023.07.27 -
对正版模型进行“简单改动”后出售被起诉
到案。 与此同时,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在密切关注此案。“早在公安机关发现案件线索之后,我们就提前介入了。”承办检察官介绍,收网行动开展时,检察机关同步就制假模具、转账记录、涉及的网店、作品同一性比对等证据固定问题引导侦查。 2023年8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辛某、季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10月26日,该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前后,辛某和季某某两人在外省某地开了
发布时间:2023.11.07 -
著作权法修改应注入更多民法思维
“邻接权”或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这种“二等公民”待遇打发“后到”的作品。作品是有生命的,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我们的认识和法律也应当是富于生命力的。只要符合作品的条件,没有先来后到之别,更不作“贵胄”、“贫贱”之分。技术进步催动下的艺术形态生生息息、层出不穷,都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如果生活接受了新事物,法律就没有理由把它们拒之门外。要以开放的心态拥抱新世界,迎接新成员。既不要学习《伯尔尼公约》,逼得
发布时间:2020.09.14 -
影视剧照中肖像权的界限
再现自己形象的权利,对于载体本身没有进行分析。 影视剧照背后可能涉及到的权利有肖像权、著作权、人身自由权等。笔者认为,涉及影视剧照的冲突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一,制片者对拍摄剧照进行修改或在后期宣传中会使用剧照; 二,摄影师使用个人创作的剧照; 三,社会一般公众以个人欣赏为目的使用剧照; 四,特殊公共团体以特殊公共目的使用剧照; 五,第三方以商业目的使用涉案剧照。 如果对肖像权采用形式化定义,对上
发布时间:2018.04.12 -
高考试题著作权纠纷案落槌 考试中心终审胜诉
2003年语文高考试题中使用了胡某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未指明作者姓名,导致作者胡某某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了胡某某请求判令教育部考试中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该案由于涉及高考试题使用他人作品的一系列问题,影响面很大,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业界对问题的思考、研讨。 胡某某系《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的作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在
发布时间:2008.05.28 -
微博使用漫画作品未署名,作者诉阿里公司获赔7.1万
结合在一起,以此获取品牌宣传效果和巨大的商业利益。侵权微博使用了原告的作品,未为原告署名,未支付费用,且添加水印,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涉案微博是经过微梦公司认证并管理的,微梦公司作为侵权网站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未尽审查义务,造成侵权微博广泛流传。 阿里公司辩称,无法确定黄缨为涉案作品的实际著作权人;被告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被告微梦公司辩称,公司在微博网站经营过程中
发布时间:2017.11.10 -
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中“惩罚性赔偿”之非惩罚性
的结果。曾以最优生身份毕业于耶鲁英文系的波斯纳法官在旁征博引剽窃的世间百态时,列举了文学史上众多的借用与自我重复,莎士比亚、艾略特、叶芝和柯勒律治尽被点名,(17)全是创新与模仿无法截然区分的生动例证。不同创作者间藕断丝连的瓜葛,正是众多著作权疑难案件的来源。远有民歌改编之争,(18)近有剧本侵权纠纷,(19)是非曲直从来不止一种声音。对于相似但不相同的文艺创作,合理借鉴与不法抄袭的界限远非
发布时间: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