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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销售盗版“剧本杀”获刑
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采购正版“剧本杀”盒装剧本,进行扫描、排版和印刷后,在电商平台上售卖,如此盗版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对一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某某、林某某等9名被告人复制并销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等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上述人员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187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据了解,该案系上海首起盗版
发布时间:2023.08.04 -
摄影师自称手绘藏地旅行地图遭剽窃盗版索赔300万
著作权的老鱼(朱敏)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将“剽窃者”李某彦及编制单位青海省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青海地理中心)、出版单位湖南地图出版社(记者注:被指盗版地图标注的出版单位为湖南省地图出版社)以及售卖单位拉萨市新华书店告上法庭并索赔300万。 9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拉萨中院已就此知识产权案立案。被告个人和单位称已接到法院通知,正积极准备应诉。 摄影师历时3月手绘藏地旅行
发布时间:2023.09.15 -
整体保护论下游戏规则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摘要】 在“换皮游戏”屡禁不止背景下,司法实践探索以著作权法保护游戏规则以应对剽窃行为,引发对保护模式与解释路径的争论。整体保护论相较分解保护论具有制度效率的优势,据此游戏规则应作为游戏作品之一部分置于“思想/表达二分法”之下检验。在运用“抽象概括法”判定游戏规则是否足够具体时,应以“涉数值策划”与否作为客观标准。 由于游戏作品不具有实用功能,不宜适用功能性原则否定涉数值策划游戏规则的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3.11.02 -
涉“剧本杀”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本案系上海首例盗版“剧本杀”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非法经营数额巨大,广受社会关注。通过对“剧本杀”游戏构成要素不同进行区分,提出纯剧本式“剧本杀”属于文字作品,而实景型“剧本杀”应归入其他作品范畴。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具体分析了侵犯著作权罪条款内容的调整对“剧本杀”盗版行为的影响,并探讨了剧本创作者未及时办理版权登记情况下,如何认定《刑法》第217条规
发布时间:2024.01.30 -
多元推进NFT音乐作品著作权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非同质化通证(NFT)新业态快速发展,为数字经济带来全新机遇。但新兴产业的出现也伴随着问题的产生,在NFT音乐作品交易下涉及侵犯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行为,应当引起法律界和艺术界的足够关注和重视。只有通过科学治理,才能有效维护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17 -
《四大名捕》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20)沪0115民初75558号 二审案号 :(2022)沪73民终130号 裁判要旨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已陷入合同僵局状态,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可以使当事人从合同僵局中脱身,有利于充分发挥系争合同项下作品的价值,更好地促进文化艺术作品的传播和利用,且不影响对于合同违约方的认定及违约责任的处理。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霍尔果斯奇侠影业有限公司(简称奇侠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6 -
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的规则理解与裁判逻辑
摘 要: 主张采用拆分保护路径是近年来在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多数派观点。但是,该主张并不能消除一直以来围绕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所产生的争议,诸如作品类型例示究竟应为开放式抑或封闭式、游戏规则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等,同时拆分保护路径也缺乏必要性与适用空间,还会导致司法效率的降低。所以,有必要回到著作权赋权的基本原理,以之为基础构建恰当的认知作品及作品类型的著作权客体理论,藉此认识网络游戏在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3.12.18 -
欧盟《人工智能法》对我国著作权制度创新的启示
【内容提要】欧盟《人工智能法》以《欧盟宪章》基本权利为价值标准,采用分级分类建立规制机制的方式,为欧盟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发展编制了一张保障运行的安全网。立法说明与法律文本从责任主体、许可与例外、域外适用、证据规则、行政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所应承担的著作权合规义务。该合规义务的明示引发了相关主体对著作权制度完善和制度运行的讨论。这些讨论可从著作权的权利保护规则、限制例外规则、授权
发布时间:2024.06.04 -
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法律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行为人生产、进口或者提供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技术措施,包括技术手段、解析工具、盗版“加密狗”等,即使行为人未直接实施避开或者破解技术措施的侵权行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规定,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情形之一,若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标准,依法可以侵犯著作权罪予以刑事规制。 【关键词】刑法
发布时间:2024.05.10 -
教师对其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反思、论文有著作权吗?
问题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是: 学校教师写的教学设计和教案(word版电子文本),享有独占的著作权吗?教师写的任何教学反思的文本和论文,享有独占的著作权吗?在登记著作权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精神必须学校参与吗?谢谢!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教师是其所创作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反思、论文的作者。教师为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所创作的上述作品是职务作品,如无相反约定
发布时间: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