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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基本法,是以公法为主旨的综合性法律,与民事基本法有别,对知识产权的单行法和公共政策具有统摄、协调和指引的作用。该法既保有“正义” “效率” “秩序”的一般价值要素,同时又确立“和谐发展”的价值目标,其文本内容可采取“总则—专章”的结构,以体现“治理法” “发展法” “保障法”的规范功能。 导言:从民事基本法到知识产权基本法 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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