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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合同之诉裁判路径
裁判要旨 意定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系当事人意思自治形成的合同约款。侵权发生后,若权利人提起合同之诉,该约定应定性为违约金。违约方以意定赔偿金额过高为由主张调减,法院一般应当认定违约方构成“恶意违约”,不予调减;若违约方确有证据证明非恶意,则应基于超过“侵权造成之财产和非财产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认定意定赔偿金额是否过分过高;若确属过分高于,则可审慎酌减。 案情 原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金某
发布时间:2024.04.12 -
参考育种领域权益分配市场惯例确定亲本技术秘密赔偿数额,为育种创新成果提供充分保护
在侵害育种材料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由于育种材料通常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缺少可以直接参照的市场价格,难以通过其销售价格计算实际损失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其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成为审判的难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涉玉米自交系亲本的技术秘密侵权案件。针对侵权人因侵害亲本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数额,二审判决认为,可以考虑该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等竞争优势及其可替代性、对育成
发布时间:2024.10.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4〕9号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8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发布时间:2024.08.22 -
新技术语境下平台版权注意义务及损害赔偿辨析
目次 · 引言 一、新技术改变了平台注意义务吗? 二、何谓平台的“应知”? 三、过滤、拦截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吗? 四、损害赔偿应如何计算? 五、何时该适用举证妨碍与惩罚性赔偿? · 结 语 引 言 近日,某微信公众号公开了腾讯公司诉快手公司两起涉嫌侵犯著作权纠纷(即“梦华录”案和“庆余年”案)的两份生效判决,[1]该两起纠纷所涉事实高度近似,即除了诉讼双方当事人几乎完全一样之外,直接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4.09.03 -
著作权法与专利法中“惩罚性赔偿”之非惩罚性
(作者:蒋舸,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可谓是调整创新活动的核心规范体系。这两个领域中任何重要规则的变化,都会给创新带来深远的影响。两部法律正在酝酿引入的三倍赔偿便属于可能引发创新行为模式变革的重要规则。①若运用得当,其积极效果将大幅改善创新环境,但若出现偏差,变革的消极效果很可能会破坏健康的创新生态。关于三倍赔偿的现有理解恰恰蕴藏着危险。因为尽管著作权法与专利法的修改草案都没有采用
发布时间:2016.08.30 -
十二生肖玩具侵权案例分析
法院。 徐悲鸿《风雨鸡鸣》 关注要点: 1.著作权自愿登记; 2.独占许可使用人的诉权; 3.公证证明效力; 4.共同侵权的认定; 5.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确定方式。 以下通过案情和法律分析来诠释关注要点。 案例及法律分析如下: 一、著作权认定 判决原文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7.02.03 -
专利法修订引入“惩罚性赔偿”值得期待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草案着眼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此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
发布时间:2018.12.13 -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或成常态
9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索赔300万元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 因认为对方生产、销售的同款健身器材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某外国企业将国内某运动器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300万元。经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此案中被告侵权获利逾100万元,且
发布时间:2019.09.27 -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
作者| 何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在认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在充分审查在案各项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尽可能适用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等方式计算相对准确的赔偿数额。侵权人在另案中提交的出库单等侵权产品销量证据,即使权利人在另案中出于自身诉讼利益考量对其真实性未予认可,在不违背诉讼诚信原则的前提下,也仍可以作为本案中认定侵权产品销量的依据。此外,侵权网站上的标价和注册商标商品的
发布时间:2019.11.25 -
联合商标侵权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罗亚维 【案号】 (2019)陕民终817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认定被控侵权行为是否侵犯商标权人联合商标专用权,应从以下层次审查判断:首先,应审查商标权人主张保护的多个商标是否构成联合商标;其次,应审查联合商标的合法性;再次,应审查被控侵权行为是否侵犯了联合商标中的主商标专用权;最后,应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对全部联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在确定侵权赔偿责任时,尽管
发布时间: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