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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生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
生物育种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动植物新品种繁育的技术创新活动,是现代生物技术催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育种不仅关系到生物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未来发展,还事关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我国于2011年至2013年连续3年出台3个文件关注种业安全,应对当前种业发展面临的危机,充分显示了国家对种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当前,加快实施生物育种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推动种业技术创新,确保国家种业安全已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4.10.16 -
我国生物技术育种现状与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文明的进步,生物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生物育种技术被研发出来,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各国的社会生产和经济效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的科学技术与生物技术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与发达国家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目前我国在农作物育种方面,还是以传统的育种方式为主。 这种育种方式的育种周期很长,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在生物育种技术出现之后,使育种变得更加
发布时间:2024.09.03 -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内容摘编如下: 中共中央
发布时间:2021.02.24 -
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从事侵权育种被判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783、789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关联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为商业目的重复使用他人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育种并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分别改判侵权育种者赔偿品种权人69万余元和152万余元,出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雅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玉公司)于2010年1月1日获得玉米新品种
发布时间:2023.02.16 -
参考育种领域权益分配市场惯例确定亲本技术秘密赔偿数额,为育种创新成果提供充分保护
在侵害育种材料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由于育种材料通常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缺少可以直接参照的市场价格,难以通过其销售价格计算实际损失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其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成为审判的难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涉玉米自交系亲本的技术秘密侵权案件。针对侵权人因侵害亲本技术秘密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数额,二审判决认为,可以考虑该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等竞争优势及其可替代性、对育成
发布时间:2024.10.17 -
欧洲农业组织敦促欧盟审核植物育种权条例
近期,欧洲种子部门中的主要参与者共同敦促欧盟委员会改善欧盟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机制,并完善植物育种权法规。但是,有人担心这可能会对中小型农民产生负面影响。 2020年8月26日,欧洲农业组织Euroseeds、Plantum、CIOPORA和AIPH向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G SANTE)递交了一封信件,请求该机构审核《欧盟委员会第2100/94号关于欧盟植物品种权保护的条例》。 此前
发布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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