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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成立
为推动湖北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为企业走向海外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了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为湖北企业搭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平台,形成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提供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应对快捷通道,为海外知识产权护航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为湖北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海外知识产权服务。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彭泉表示,今年
发布时间:2019.08.28 -
日企MTG中国专利维权案例启示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现状(2018)》披露,2018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专利一审案件为21699件。专利成为了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工具之一。那么专利权人应当如何在中国有效维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在制定维权策略时应当注重那些方面?不妨从维权先行者株式会社MTG学习专利权人的维权策略。 1996年在日本成立的株式会社MTG,以
发布时间:2020.03.26 -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上线试运行
近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www.12330.gov.cn)正式上线试运行,实现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在线申请、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多项功能。 据了解,该网站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推动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和相关信息发布的门户网站,设有维权援助、快速维权、举报投诉、侵权判定、通知公告、新闻咨询、法律法规等栏目,具备在线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功能。网站直接对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
发布时间:2016.02.24 -
短视频、网络文学…谁来保护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
模式相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更为复杂,从作品和使用方式认定到确权、维权,从保护自身版权到不侵犯他人版权,尤其是不断出现的新商业模式和作品使用方式引起的版权问题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今日头条法务总监邰江丽以短视频为例,谈了网络版权法律保护的难点: 一是维权成本比较高,因为短视频没有明确确权的习惯,导致维权的时间成本非常高,如果短视频的创作者比较分散,在面对维权成本高的情况下就没有维权动力。 第二
发布时间:2018.06.21 -
一文了解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事宜
、发警告函等等,不同的方式花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也有很大的区别。针对侵权者的抄袭、销售和许诺销售等行为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电商平台删除链接和下架产品是非常直接、有效的维权方法。2019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配合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9.05.23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实现全国整合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自4月26日正式上线以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网站访问量累计达6.37万次。依托该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将为权利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助于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0.05.21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实现全国整合
自4月26日正式上线以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网站访问量累计达6.37万次。依托该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将为权利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助于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6.05 -
追缴330万!销售假冒“3M”口罩某大药房三人被判刑
2020年1月26日下午3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舆情监测信息:有网民通过微博质疑其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29号兴隆家园“康佰鑫大药房”门店购买的“3M”口罩涉嫌假冒商品。 经查,该门店的实际经营主体为“北...
发布时间:2021.10.12 -
飞利浦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评析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昕诺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诉丹阳某照明有限公司、张某(以下称被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系列案(共6件案件),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侵权,并在3件案件中全额顶格支持了原告100万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开支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被告公司股东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被告双方在二审法院的主持下以调解方式结案。 本案从2016年6月
发布时间:2020.03.04 -
“自拍杆”实用新型专利批量维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侵害专利号ZL201420522729.0、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权,无需支付经济赔偿或维权费用;2.一、二审诉讼费由源德盛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一)本案并非新的侵权案件,而是(2018)粤73民初495号判决(以下简称前案495号案)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前案495号案判决后,因源德盛公司并未对品创公司在该案中的库存产品申请强制执行予以销毁,本案中,源德盛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