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在先权益
-
北京知产法院 | 关于涉作品名称及角色名称在先权益保护商标案件的调研报告
保护文化产业创新 规制商标恶意注册 ——北京知产法院关于涉作品名称及角色名称在先权益保护商标案件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影视剧、动画、游戏等作品在具有较高知名度后,其作品名称及作品中的角色名称也随之产生较大的商业价值。近年来,因作品名称及角色名称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时有发生,且受到广泛关注。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课题组就近两年来该院审理的涉作品名称及
发布时间:2021.05.13 -
从“王者荣耀”案看作品名称在先权益的保护
背 景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王者荣耀”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诉争商标“王者荣耀”在“葡萄酒、白酒”等商品上的注册申请损害了腾讯公司基于在先作品名称“王者荣耀”享有的在先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裁定。该一审判决的出炉,再次引起了业内人士对《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在先权利、在先权益保护的广泛热议。 法律基础 《商标法
发布时间:2020.06.29 -
最高院再审“葵花宝典”案,是在先权益还是通用名称?
【判决要点】 1.对于“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作为“在先权益”予以保护,须满足三个条件:(1)作品处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2)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法保护的必要性取决于作品元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造成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较大。 2.“葵花宝典”作为《笑傲江湖》小说中武学秘籍的特有名称,是牵引小说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和贯穿整部小说的核心
发布时间:2022.04.06
1
共计1页,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