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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CDN服务器所在地法院的管辖依据
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CDN服务器是否属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第15条所规定的“网络服务器”之范畴,实践中观点不一,本文试图以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南昌市腾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娱公司)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例,谈下作
发布时间:2024.04.19 -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地域管辖问题研究
摘要:确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一直是司法实务的难点,尤其是当涉及两个以上案由时,是区分不同案由分别确认案件管辖,还是依据一定规则选择其一案由确定管辖,其判定的管辖后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当事人诉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时,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作为判断管辖权的依据,不应实质审查“网络服务器所在地”,并将管辖地限缩至“被告住所地”。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07 -
浅议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规则
摘要: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由于侵权行为结果地的不确定性,其确定管辖的功能被摒弃,但侵权行为实施地作为管辖连接点依然应当得到重视。“原告就被告”规则虽具有合理性,但是在法律规定有其他管辖规则时,二者在适用上属并列关系,应当尊重原告选择管辖的权利。“拉管辖”概念本身存疑,其实质为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管辖的行为,对其负面评价应当充分证明。最高法院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在案由确定上存在“未
发布时间:2024.10.24 -
再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问题
(2022)最高法民辖42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3号)以及(2023)最高法民辖2号民事裁定书再次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管辖问题的热议。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的地域管辖规范争议由来已久,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两份民事裁定书亦主要聚焦以下3个核心议题:首先,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范应当如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24.10.10 -
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依据再审视
近年来,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成为民事诉讼法热议问题之一,对此的理解呈现聚讼纷纭之态。因该问题并非仅仅关涉实践操作,更是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取向有密切联系,于理论完善和实践指导方面,均有持续关注之必要。 一、仅从效力位阶角度判断冲突规范适用的困境 就争议产生的根本成因而言,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规范中“侵权结果发生地”能否作为管辖连接点存在不同立场,所以才有
发布时间:2024.11.05 -
全国首例网络电影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案一审宣判
因认为自己的作品《诡案组》的网络电影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犯,《诡案组》作者、网络悬疑作家王某(笔名:求无欲)将中文在线、海润影业公司、爱奇艺起诉至法院。2017年5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有关网络电影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案件。12月26日上午,东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认为小说网络电影改编权遭侵犯 作者索赔
发布时间:2017.12.28 -
“蜻蜓fm”擅播《香火》有声读物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赔偿1.5万元
在麦克风公司经营的“蜻蜓fm”网站上,在线新闻、音乐、相声、外语、小说、戏曲等应有尽有,古典名著、言情小说乃至佛经道藏的有声版本也琳琅满目。2015年4月,被上诉人劳某发现,自己所著的小说《香火》被放置在该网站上,供听众在线听书,劳某认为自己并未授权该网站进行在线听书服务,该网站的行为侵害了劳某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麦克风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下线相关产品并赔偿
发布时间:2016.07.13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审结“云音响”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审结一起涉及电蟒云音响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判决认定“电蟒云音响”提供歌曲在线播放服务的行为,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对杨幂演唱的11首涉案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中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广州电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蟒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生产的“电蟒云音响SH-1”提供了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
发布时间:2017.01.12 -
私自转播央视2016春晚 央视一审获赔50万元
4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央视诉上海某公司末经授权私自转播央视2016春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2万元。 央视国际公司经授权取得了中央电视台所有电视频道电视节目之独占性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提供的权利。2016年初,央视国际授权乐视和某视频等机构对《2016年春晚》的非独家直播和点播、历年春晚等节目的点播,许可费高达
发布时间:2017.04.26 -
UC“智能阅读”功能未侵害晋江文学城旗下小说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裁判结果 上诉人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晋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动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情介绍 晋江公司认为动景公司经营的UC浏览器手机APP客户端的“智能阅读”功能,可以使用户在阅读涉案小说VIP收费章节时,通过点击“优化目录”即实现
发布时间: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