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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应当慎重,以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 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学校开除后,设立了中创公司以及北京京师启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开展考研培训等业务并在宣传材料中使用启航学校享有著作权的启航风帆图形作品,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2013年4月1日,中创公司与贵州启航学校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了涉案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中创公司在其宣传资料、官方网站等上,使用 “启航学校”、“启航考研”等字样,造成相关公众对其与启航学校的极大混淆,扰乱市场秩序;并且中创公司在与
发布时间:2018.03.01 -
2017年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案例一:刘悦与合肥市安之酸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安之酸营养美发经营有限公司、北京御奇日通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韦氏•黛安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刘悦是第5020178号“五贝子”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的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类,包括洗面奶、化妆品、洗发液等,注册日期为2009年2月14日,有效期至2019年2月13日。2009年12月20日,刘悦将该商标独占许可给吉林省御美天
发布时间:201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