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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药新用”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中的发明创造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方案的保护,在化学领域中,进一步地在药品领域中,绝大部分专利申请为发明专利申请,这是因为实用新型仅保护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但化学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依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中给予保护的构造。药品专利从其发明性角度可分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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