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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今天生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今日(以下简称《北京条约》)生效! 《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国际版权条约。根据《北京条约》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成员国批准、加入3个月后生效。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
发布时间:2020.04.28 -
针对网友提问,专家解读《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影响
4月28日,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报道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的新闻——《<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今!天!生!效!啦!》。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了读者热议。《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后,对老百姓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对《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认知,本报根据用户反馈情况,第一时间采访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中国代表团成员、见证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缔结的
发布时间:2020.04.30 -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即将生效
近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Beijing Treaty on Audiovisual Performances)迎来了起关键作用的第30位成员——印度尼西亚,这意味着该国际条约即将生效。在该条约生效后,演员和其他视听表演者的收入状况将从根本上得以改善,这对于深受全世界观众喜爱的影视表演也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随着印度尼西亚于2020年1月28日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该条约将于2020年4月
发布时间:2020.02.04 -
关于“表演者”的争议与展开
作者 | 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随着《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对表演者权益的保护再一次得到关注,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与此相关的问题和争议。 第一个问题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演员是否包含电影演员? 这个问题乍一看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因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前段仅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表演作品的即为演员,法律并未对表演
发布时间:2020.05.13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条约发展与保护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对此一直存在制度缺位;而在我国批准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后,也有义务对表演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表演者提供保护。梳理国际条约发展,分析法律保护框架,会对我们研究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相关问题有所助益。 01 相关术语定义 据《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2条(a)款,表演者的表演对象除文学或艺术作品外,尚包括“民间文学
发布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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