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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豹路虎对彪马logo发起攻势
德国运动服装企业彪马公司(Puma)欲在美国申请将其logo注册为商标,却在最近遭到了 2016年4月13日,运动服装企业彪马公司(Puma)在美国提交了一件商标申请(下图),该商标是一只美洲狮(英文称puma)跃过“Puma”字样的图案,也就是彪马的品牌logo。该商标申请中涵盖了第12类商品或服务,包括船舶、自行车、高尔夫球车和轮椅。知产力经查询得知,该商标于2016年11月8日进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2 -
“彪马”图形近似商标无效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行政判决书 (2023)京行终4994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彪马欧洲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第三人:左*军。 审理经过 上诉人彪马欧洲公司(简称彪马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行初1230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
发布时间:2023.12.22 -
阿迪达斯PK彪马:本是同根生 相煎“利”为先
在运动市场上,同宗同源的阿迪达斯和彪马或明或暗,或虚或实的厮杀和对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在体育运动市场中,阿迪达斯和彪马不仅仅是竞争对手,他们的创始人还是亲兄弟。阿道夫·达斯勒和鲁道夫·达斯勒分别创建了阿迪达斯和彪马两大运动品牌王国,并在20世纪赞助了大批体育明星。从自创立之初至今,这两大品牌之间一直进行着激烈的商业战。 作为体育品牌巨头,多年来,阿迪达斯和彪马在各自领域精耕细作,竞争的战火
发布时间:2008.06.30 -
彪马在欧洲无效中国鞋商鞋类设计失败
2024年5月8日,欧盟普通法院对一起涉及知名品牌彪马的鞋类设计有效性的纠纷做出了判决。 本案当事人为彪马公司和中国福建稻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彪马公司提交了对福建稻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注册的一款鞋类外观设计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该设计与彪马已经注册的早期设计和它已经销售的一些产品相比,该鞋的设计缺乏独特性。然而,欧洲知识产权局的无效部门和上诉委员会都驳回了该申请
发布时间:2024.05.21